为推行政务公开,引导公众参与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现对本项目予以批前公示。批前公示旨在征询公众意见,并非最终审批结果。如相关利害人对该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等法定形式进行反馈,公示意见将作为审批决策参考依据。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联系部门:霍城县自然资源局规划科,联系电话:0999-7783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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