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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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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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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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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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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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主体名称及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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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县农(农安)罚〔20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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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不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剂量使用农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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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于2025年1月8日在种植的0.6亩芹菜上使用300克腐霉·百菌清农药,该农药包装标签信息标注的使用范围为番茄,使用剂量是200-300克每亩,当事人存在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剂量使用农药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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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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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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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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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县农(农安)罚〔202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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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吾***不按照农药标签的使用范围使用农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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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于2024年9月17日在种植的红心萝卜上使用高效氯氟氰菊酯,该农药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是甘蓝,没有萝卜,当事人存在不按照农药标签的使用范围使用农药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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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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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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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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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县农(动检)简罚〔20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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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经营、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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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6日,当事人在霍城县惠远镇活畜交易市场有经营、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动物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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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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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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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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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县农(动检)简罚〔202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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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马*经营、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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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6日,当事人在霍城县惠远镇活畜交易市场有经营、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动物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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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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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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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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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县农(动检)罚〔20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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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经营、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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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于2025年3月11日经营、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251只鸡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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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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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收251只鸡胴体(459.6公斤),予以销毁处理。
2.并处罚款2196.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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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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