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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城县委办公室(档案局)涉企行政检查主体
2026-09-18 17:09     (点击:)


主体名称:霍城县委办公室(档案局)

主体性质:法定行政执法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企业档案管理规定》《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办法《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规定》等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

执法机构:霍城县委办公室档案局,具体由县委办公室档案监督指导科、霍城县档案馆提供行政执法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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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霍城县委办公室(档案局)涉企行政检查检查主体.docx
开办:新疆霍城县人民政府  主办:新疆霍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新疆霍城县电子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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