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村级治理水平,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霍城县清水河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三名村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通过公平公正的选拔程序,选拔出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服务意识好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村干部队伍中。
二、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
2.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3.熟悉“三农”工作,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带富致富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等办公设备、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开展工作。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取得普通话证书三级甲等以上。特别优秀的,经乡镇党委审核,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要求。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其他条件(如结合各村岗位人员实际需求,考虑民族、性别等综合因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村干部
1.受过党纪处分、正在立案或刑事处罚;
2.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
3.主观上默许、支持、纵容“三股势力”;
4.直接组织、参加或默许、纵容、怂恿、教唆、威胁亲属和身边人参与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活动;
5.传播支持“双泛”思想,反对世俗生活;
6.信仰宗教或违规参与宗教事务;
7.违反计划生育、义务教育政策法规;
8.被依法罢免村委会职务未满5年;
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担任村干部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发布招聘公告的一周内。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霍城县清水河镇人民政府党建工作办公室。
(三)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3.普通话证书复印件(三级甲等以上);
4.《霍城县清水河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村干部报名表》电子版复印件;
5.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现场报名时提交原件);
6.党员需提供关系所在党组织近两年未受到党纪处分或立案的证明;
7.其他证明材料(如党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
(四)任职资格审查
选拔结果产生后,由乡镇党委牵头,会同纪检、公安、信访等各部门对通过人员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同步成立考察组,对通过人员进行任前考察。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后续面试环节;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面试考核要求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即固定题目、统一评分标准,考官根据考生回答打分。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能力、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公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乡镇、村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或其他原因,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薪酬待遇
(一)到岗试用
公示满无异议者,一般确定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按照2500元/月计发,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正式进入村干部队伍。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自负。在招聘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或政策调整,以清水河镇人民政府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3.本方案由清水河镇人民政府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黄玉玲:18196992930、杨新君:1357990224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