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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城县办理用暖业务流程
索引号: f637d9000/2026-00053 公开目录: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 2026-07-03
主题词: 发布机构: 住建局 文    号:
是否有效:
 

一、前期准备阶段

(一)确认供暖时间:关注供热公司通知及新用户需提前1-2个月了解流程进行办理相关业务,避免错过申请时间。

(二)提交用暖申请(新用户/停暖后复通用户)

1、填写《用暖申请书》,明确小区房号、建筑面积、联系方式。

2、提交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购房合同复印件(部分单位用户需提供营业执照)。

3、申请渠道:线下前往供热公司收费室进行提交,不适用于新建筑小区办理接入集中供热用暖业务。

(三)费用缴纳

1、其收费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即:建筑面积以房产权属登记部门在《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数据为准。

2、缴费方式:现金、刷卡、扫码,保留缴费凭证。

二、供暖前检查阶段

(一)供暖公司入户检查

1、工作人员上门检查暖气管道、阀门、排气阀等是否完好,有无漏水、堵塞问题。

2、新用户需确认供暖设施是否接通,阀门是否处于开启状态。

(二)用户自查准备

1、清理暖气片周围杂物,确保散热通畅。

2、检查家中管道接口、阀门有无松动,提前准备水盆、抹布等防漏水工具。

三、正式供暖阶段

(一)试供暖期(通常正式供暖前3-7天)

1、供暖公司逐步升温,可能出现管道“排气”现象(暖气片轻微异响、局部不热)。

2、若发现漏水、暖气片不热等问题,及时联系供暖公司维修(保留维修记录)。

(二)正常供暖期

1、依据《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城镇供热条例》第二十五条在供热期内,除不可抗力和用户原因外,供热单位应当保证建筑节能达标用户室内温度每日24小时内持续不低于二十摄氏度。非住宅供用热双方对供热运行期限、温度标准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

塔城、阿勒泰地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供热温度,供热温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

2、定期检查管道和暖气片,避免私自拆卸、改装供暖设施(违规操作将会影响供暖质量)。

四、供暖结束后阶段

1.费用结算:核对年度费用明细,确认无欠费。

2.停暖后维护

供暖结束后,暖气片和管道内会保留水(防止氧化腐蚀),切勿私自放水,同时关闭家中总阀门(长期无人居住时),检查管道有无残留漏水问题。

五、注意事项

1、联系方式:保存供热公司24小时维修热线0999-3032951/0999-3032952(如遇紧急情况随时拨打报修电话)。

2、政策查询:关注供热公司或社区通知,了解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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