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伊州发改价格[2024]7号文件,居民用气价格自2024年5月1日起调整为1.73元/方,同时执行阶梯气价制度,具体如下:
居民用气量设置为三档,其中:第一档居民用气量为0~350m3(含350m3、独立采暖壁挂炉用气量为0~2000m3(含2000m3),执行价格为基础气价,即1.73元/m3;第二档居民用气量为350(以上)~470m3(含470m3)、独立采暖壁挂炉用气量为2000(以上)~2800m3(含2800m3),执行价格为基础气价的1.2倍,即2.07元/m3;第三档居民用气量为470m3以上、独立采暖壁挂炉用气量为2800m3以上,执行价格为基础气价的1.5倍,即2.60元/m3。阶梯气价以年为周期确定,即当年5月1日0点整至次年4月30日12点整。
注:伊州发改价格[2024]7号文件详见伊犁州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