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霍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县供销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州、县党委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扣服务“三农”工作大局,以健全治理机制、规范资产管理、优化为农服务、强化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为核心,扎实推进系统内法治建设各项任务,为全县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压实主体责任,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
县供销社党组坚决扛起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形成“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及基层社协同落实”的工作格局。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会“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核心学习内容,推动法治学习常态化。全年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3次,组织干部职工参与“法治讲堂·逢九必讲”等各类法治培训,干部职工依法办事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规范决策程序,提升依法治理工作水平
健全依法决策工作机制,修订完善县供销社党组议事规则、社务公开等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凡属重大资产处置、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一律经集体研究决定。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外聘专业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重大经营决策论证、经济合同审核、风险排查等工作,审核各类经销代理协议、资产租赁合同等,为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提供专业法律支撑。
(三)聚焦主责主业,以法治护航农资保供与为农服务
1.强化农资供应法治保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通过“县社公司直供+农资网点直销”模式,依法与3家大型化肥生产企业签订经销代理协议。在3个农业重点乡镇新布局统一标识、规范管理的农资直营网点,有效保障了全县农业生产需求,维护了农资市场秩序。
2.规范社有资产管理运营。依据《霍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制定并严格执行《霍城县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对所有社有资产进行建档立卡、落实管理责任,确保资产保值增值。积极探索“县基一体化”改革,对基层社的人、财、物实行统一管理,依法依规改造升级老旧网点,盘活低效资产,防范资产流失风险。
3.依法规范农民合作社建设。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全县农民合作社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摸排,规范提升示范社。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协调农商银行、农业银行为农民合作社及农资经营主体发放贷款,引导合作社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助力农村共同富裕。
(四)坚持依法履职,优化为农服务营商环境
1.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公示社务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务信息,自觉接受监督。及时回应处置群众诉求,打通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
2.拓展产销对接法治化渠道。依法与对口援疆省市江阴市供销社签订农产品合作协议,组织特色农产品参加“苏韵伊情”等年货节及推介活动。通过“832平台”依法合规采购对口帮扶地区农产品,以实际行动深化帮扶协作,所有合作均建立在规范、透明的合同与协议基础之上。
(五)抓实普法宣传,筑牢乡村法治根基
严格遵守“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围绕农资辨假识假、农产品质量安全、合作社法等重点内容,依托基层社、农资网点、为农服务中心等阵地,开展“以案释法”、现场咨询、法治宣讲等活动。推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在服务区域内日益浓厚。全年未发生因经营或服务引发的重大法律纠纷。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依法治社能力有待提升
部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综合改革、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不足,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和水平仍需加强。
(二)法治与业务融合深度不够
法治建设与农资保供、资产盘活、合作社领办等核心业务融合不够紧密,运用法治手段防范经营风险、保障社有资产安全的长效机制尚不完善,部分历史遗留问题的依法处置路径仍需探索。
(三)普法宣传精准性不强
面向基层社、领办合作社及广大农户的普法形式较为单一,针对农资购销、合作经济、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的精准普法、靶向普法落实不到位,普法工作的渗透力和实效性有待提升。
三、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
(一)持续压实法治责任,强化理论武装
持续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纳入重点工作,常态化开展法治学习,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政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
(二)健全依法治社机制,规范决策程序
紧扣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健全社有资产监管、财务审计、合同管理等内控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强化对重大经营决策、重要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防范法律风险。
(三)聚焦主责主业,提升依法治理效能
深化“县基一体化”改革,依法依规推进基层社改造升级和资产盘活。持续规范农资经营行为,配合执法部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加强对领办农民合作社的指导服务,引导其依法建立民主管理和财务规范制度。
(四)深化普法宣传,优化为农服务环境
严格落实“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围绕农资辨假识假、农产品质量安全、合作社法等重点内容,依托基层社、农资网点等阵地,开展“以案释法”、现场咨询、法治宣讲等活动。全年系统内未发生因合同纠纷或资产处置引发的诉讼案件,推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在服务区域内日益浓厚。
霍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