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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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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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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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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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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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主体名称及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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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县农(兽药)罚〔202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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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金**牧业有限公司霍城县分公司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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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2日12时许,霍城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和霍城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在例行检查中,发现位于霍城县三宫乡沙湾村的新疆金**牧业有限公司霍城县分公司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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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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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1110元
没收违法所得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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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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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县农(落地)罚〔202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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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运输用于屠宰的畜禽到达目的地后,未向启运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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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运输用于屠宰的畜禽到达目的地后,未向启运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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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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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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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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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县农(农机)简罚〔2025〕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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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驾驶未经安全技术检验的拖拉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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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日12时11分,霍城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霍城县清水河镇外环路二宫村村委会向南500米处行政执法检查时,发现刘**驾驶未经安全技术检验的拖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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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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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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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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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县农(农机)罚〔202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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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无证驾驶大型工程机械设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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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日16时23分,霍城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霍城县三道河乡大柳树村二组向南300米向良繁中心拐弯三岔路口处行政执法检查时,发现刘**无证驾驶大型工程机械设备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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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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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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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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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县农(农机)简罚〔2025〕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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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卡**无证驾驶无牌拖拉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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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日08时32分,霍城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霍城县北山坡外环路啤酒厂向东300米处行政执法检查时,发现木**·卡**无证驾驶无牌拖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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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四款、第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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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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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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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县农(落地)罚〔2025〕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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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运输用于饲养的畜禽到达目的地后,未向启运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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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张*于2024年6月4日驾驶货车,从启运地新疆伊犁州昭苏县洪纳海乡喀拉苏村运输1匹马,至目的地新疆昌吉州昌吉市三工镇三工镇赛马场。当事人到新疆昌吉州昌吉市三工镇三工镇赛马场后,未进行申报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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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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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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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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