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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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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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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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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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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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主体名称及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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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县农(农机)简罚〔2025〕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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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驾驶违章装运货物的拖拉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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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6日11时38分霍城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霍城县218国道与64团路口交汇处执法检查时,发现李**驾驶违章装运货物的拖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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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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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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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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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农(种子)罚〔20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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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业有限公司销售没有使用说明和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洋葱种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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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5日-5月15日期间,当事人将没有使用说明和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加工型脱水洋葱种子以订单农业形式,销售给了霍城县4名种植户,洋葱种子销售单价750元每亩,种植面积2593亩,货值金额1944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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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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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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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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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农(农机)简罚〔2025〕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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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拖拉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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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7日11时10分霍城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霍城县兰干乡梁三宫村大门向东500米处执法检查时,发现李*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拖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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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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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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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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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农(农机)简罚〔2025〕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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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驾驶证逾期未经审验驾驶拖拉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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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7日15时10分霍城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霍城县芦草沟镇长城加油站十字路口向南200米处执法检查时,发现马**驾驶证逾期未经审验驾驶拖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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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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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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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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