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条“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开医疗保障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规定,现将2025年第四季度霍城县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公告如下: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
(一)截至2025年12月31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27123.19万元,其中:
1、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19160.03万元;
2、利息收入5.77万元;
3、转移收入29.39万元;
4、其他收入9.76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7918.24万元。
(二)截至2025年12月31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支出27668.35万元,其中:
1、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8380.68万元;
2、其他支出38.46万元;
3、转移支出25.71万元;
4、上解上级支出19223.50万元。
(三)截至2025年12月31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期结余-545.16万元,累计滚存结余0万元(其中:统筹基金结余-325.05万元,个人账户基金结余-220.11万元)。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
(一)截至2025年12月31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21430.39万元,其中:
1、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6996万元;
2、利息收入9.95万元;
3、财政补贴收入1113.78万元;
4、其他收入30.47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13280.19万元。
(二)截至2025年12月31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总支出21833.62万元,其中:
1、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13376.80万元;
2、其他支出16.09万元;
3、上解上级支出8440.73万元。
(三)截至2025年12月31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当期结余-403.23万元,累计滚存结余0万元。
三、医疗救助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
(一)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医疗救助基金总收入546.61万元,其中:
1、上级补助收入346.49万元;
2、利息收入0.12万元;
3、财政补贴收入200万元。
(二)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医疗救助基金总支出546.64万元,其中:
1、医疗救助待遇支出343.45万元;
2、资助参保支出3.07万元;
3、上解上级支出200.12万元。
(三)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医疗救助基金当期结余-0.03万元,累计滚存结余0万元。
霍城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