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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霍城县轻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索引号: ff6bf8000/2026-00058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 2026-10-30
主题词: 发布机构: 霍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是否有效: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026年霍城县轻工产品质量监督

抽查实施细则

 

 

 

 

 

 

 

 

 

 

 

 

 

2026-10-20发布                                        2026-10-27实施

霍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霍城县轻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 抽样方法

1.1 抽查产品及抽样领域

抽样领域为霍城县辖区内流通领域。

抽查产品为儿童玩具(塑胶玩具、电玩具、金属玩具)、笔袋、课业簿册、书写笔、涂改制品。

1.2 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

在流通领域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

随机数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所抽取的样品应为同一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种类、同一型号规格、同一批次的产品。

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抽样数量见表1。

表1 抽样数量

产品名称

抽样数量

检验数量

备样数量

 儿童玩具

塑胶玩具

3个

2个

1个

电玩具

3个

2个

1个

金属玩具

3个

2个

1个

学生文具

笔袋

3个

2个

1个

课业簿册

15本

10本

5本

学生用笔

书写笔

20个

10个

10个

涂改制品

修正液

5个

3个

2个

修正带

5个

3个

2个

 

2 检验依据

本细则中所抽产品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见表2~表6。

表2 塑胶玩具、金属玩具、电玩具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材料

GB 6675.2-2014  

2

小球(正常使用)

GB 6675.2-2014  

3

毛球(正常使用)

GB 6675.2-2014

4

边缘(正常使用)

GB 6675.2-2014  

5

尖端(正常使用)

GB 6675.2-2014

6

小零件(正常使用)

GB 6675.2-2014

7

可触及的玩具材料和部件中塑化材料的6种增塑剂

GB/T 22048-2022

注:第7项适用于塑胶玩具、金属玩具、电玩具可触及塑化部件。

 

表3  书写笔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可迁移元素的最大限量

GB 6675.4-2014

2

可触及的塑料件中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限量

GB/T 22048-2022

3

笔套安全

GB 21027-2020

 

  表4  笔袋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游离甲醛

GB/T 32606-2016

2

可触及的塑料件中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限量

GB/T 22048-2022

备注:第2项仅适用于塑料材质文具袋产品

 

表5 涂改制品(修正液、修正带)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可迁移元素的最大限量

GB 6675.4-2014

2

可触及的塑料件中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限量

GB/T 22048-2022

 

表6 课业簿册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装订

QB/T 1437-2023

2

封面、封底定量  内芯定量

GB/T 451.2-2023

3

安全

QB/T 1437-2023

4

内芯D65亮度  内芯D65荧光亮度

GB/T 7974-2013

5

装订偏差

 QB/T 1437-2023

6

成品整体规格尺寸偏差

 QB/T 1437-2023

7

套印偏差

 QB/T 1437-2023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 依据标准

GB 6675.1-2014 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

GB 6675.2-2014 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含第1号修改单)

GB 21027-2020 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

QB/T 1437-2023 课业簿册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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