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霍城县轻工纺织产品质量
监督抽查方案
2026年霍城县轻工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一、抽样方式
(一)抽样领域
抽样领域为霍城县流通领域。
(二)抽样型号或规格
抽取的样品应为同一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种类、同一型号规格、同一批次的产品。
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抽样数量见表1。
表1 抽取样品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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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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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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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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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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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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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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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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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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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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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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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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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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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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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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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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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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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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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胶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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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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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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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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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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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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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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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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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业簿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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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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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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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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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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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件(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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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件(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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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件(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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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样品要求
流通领域抽查产品为中性笔、修正液、塑胶玩具、金属玩具、电玩具、课业簿册、羽绒服。
(四)抽样形式
流通领域抽样时,原则上同一受检单位每种产品可抽取不超过3个不同生产单位的产品。在流通领域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五)检验样品获取方式
检验样品采用购买的方式,备用样品由受检单位先行无偿提供,封存于受检单位。抽取样品的单价按照该产品的销售价核算,没有标价的,以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为准。
二、企业生产规模划分
流通领域不做企业生产规模划分。
三、产品管理情况
本次监督抽查的塑胶玩具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
其他产品为非生产许可证管理。
四、抽查学生用品产品的标准体系状况
(一)学生用品标准体系
本次监督抽查学生用品涉及的产品标准主要是GB 21027-2020 《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于2020年07月23日发布,2022年02月01日实施。
学生用品检验方法涉及的标准为:
GB 21027-2020 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
QB/T 1437-2023课业簿册
GB 6675.4-2014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
GB/T 22048-2022 玩具及儿童用品中特定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测定
GB/T 7974-2013纸、纸板和纸浆 蓝光漫反射因数D65亮度的测定(漫射/垂直法,室外日光条件)
GB/T 451.2-2023纸和纸板 第2部分:定量的测定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二)玩具标准体系
本次监督抽查玩具产品涉及的产品标准GB 6675.1-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GB 6675.1-2025《玩具安全第1部分:基本规范》、GB 6675.2-2014《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均为国家强制性标准。
GB 6675.1-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
GB 6675.1-2025 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
GB 6675.2-2014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
GB/T 22048-2022 玩具及儿童用品中特定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测定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三)羽绒服的准体系
本次监督抽查羽绒服产品涉及的产品标准为GB/T 14272-2021《羽绒服装》、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羽绒服产品涉及的方法标准为:
FZ/T 01057.2-2007 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 第2部分:燃烧法
FZ/T 01057.3-2007 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 第3部分:显微镜法
FZ/T 01057.4-2007 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 第4部分:溶解法
FZ/T 01101-2008 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测定 物理法
GB/T 38015-2019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氨纶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
GB/T 2910.1-2009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 1 部分:试验通则
GB/T 2910.2-2009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 2 部分:三组分纤维混合物
GB/T 2910.3-2009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 3 部分:醋酯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丙酮法)
GB/T 2910.4-2022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 4 部分:某些蛋白质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次氯酸盐法)
GB/T 2910.6-2009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 6 部分:粘胶纤维、铜氨纤维或莫代尔纤维与棉的混合物(甲酸 / 氯化锌法)
GB/T 2910.7-2009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 7 部分:聚酰胺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甲酸法)
GB/T 2910.8-2009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 8 部分:醋酯纤维与三醋酯纤维混合物(丙酮法)
GB/T 2910.11-2009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 11 部分:某些纤维素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硫酸法)
GB/T 2910.11-2024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 11 部分:某些纤维素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硫酸法)
GB/T 2910.12-2023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 12 部分:聚丙烯腈纤维、某些改性聚丙烯腈纤维、某些含氯纤维或某些聚氨酯弹性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二甲基甲酰胺法)
GB/T 2910.18-2009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 18 部分:蚕丝与羊毛或其他动物毛纤维的混合物(硫酸法)
GB/T 2910.20-2009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 20 部分:聚氨酯弹性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二甲基乙酰胺法)
GB/T 2910.22-2009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 22 部分:粘胶纤维、某些铜氨纤维、莫代尔纤维或莱赛尔纤维与亚麻、苎麻的混合物(甲酸 / 氯化锌法)
GB/T 2910.101-2009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 101 部分:大麻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混合物(手工分解法)
FZ/T 01026-2017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多组分纤维混合物
GB/T 2912.1-2009 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1部分:游离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
GB/T 7573-2009 纺织品 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
GB/T 17592-2024 纺织品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GB/T 23344-2009 纺织品 4-氨基偶氮苯的测定
GB/T 14272-2021羽绒服装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五、样品处置
(一)样品包装
为确保样品的完好有效,样品抽取后应使用塑料袋进行包装,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包装,在运输和寄送过程中应适当防护,防止样品变形或破损。
(二)样品签封
应采取有效的防拆封措施,用封条对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进行分别封样,并由抽样人员和受检单位代表在封条上签名确认。样品由抽样人员寄、送至指定的检验机构。
备用样品封存于受检单位,尽可能封存在摄像头可以覆盖并监控到的区域,如果没有摄像头,采取摄像、拍照等形式记录样品封存状态。
(三)样品检查
检测机构在样品接收时应查验封条是否完好,包装是否损坏,如发现包装破损,应及时确认样品损坏情况,检查是否影响检测工作,并做好记录。
(四)现场取证
应对抽样现场、贮存环境、样品标识、库存数量等进行拍照或摄像记录。对抽查样品状态及其他可能影响抽查结果的情形,采用拍照方式进行现场取证,并将照片保留24个月。现场取得的证据应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外观照片,若企业悬挂厂牌或店名的,应包含在照片内;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照片;对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市场准入和相关资质管理的
产品,还应包括其资质证书照片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抽样人员从样品堆中取样照片,应包含有抽样人员和样品堆信息(可大致反应抽样基数);
(4)抽样人员应对抽样现场、样品储藏环境以及库存样品数量进行视频或拍照记录;
(5)从不同部位抽取的含有外包装的样品照片(照片上可基本反映产品信息);
(6)必要时打开外包装查验样品完好性,拍摄样品外观(正面、侧面等角度)、标识或铭牌、合格证、随机部件等照片;
(7)封样完毕后,所封样品摆放整齐后的外观照片和封条近照;
(8)同时包含所封样品、抽样人员和被抽查企业人员的照片;
(9)受检单位相关人员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抽样单》上确认签字的照片;
(10)每家企业至少拍摄清晰照片9-10张;
(11)抽样工作实施过程,如采用全程视频,则无需拍照,只需在上述节点保证清晰画面即可。
六、检验应注意的问题
1、进行检验的过程中,应避免样品外包装破损、污染。
2、中性笔中的可迁移元素的最大限量项目只对墨水中的可迁移元素进行测试。
3、样品检验项目按照《2026年霍城县轻工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执行。
4、结论用语:
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xxxx标准,依据《2026年霍城县轻工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未发现不合格。
经抽样检验,xx项目不符合xxxx标准,依据《2026年霍城县轻工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
七、工作分工
按照文件要求实施抽样检验工作,抽查任务由招商新疆质量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采取抽检分离方式,抽样人员不得参与检验工作。
抽样检验计划见表3。
表3 抽样检验工作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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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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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新疆质量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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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批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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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性笔1批次、修正液1批次、塑胶玩具1批次、金属玩具1批次、电玩具1批次、课业簿册1批次、羽绒服1批次,共7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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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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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新疆质量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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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批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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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性笔1批次、修正液1批次、塑胶玩具1批次、金属玩具1批次、电玩具1批次、课业簿册1批次、羽绒服1批次,共7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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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进度要求
根据文件要求,明确各阶段工作的时间节点(见表4)。
表4 抽样检验工作进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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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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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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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部署后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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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前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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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任务部署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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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抽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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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工作结束后3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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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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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工作完成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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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材料汇总和总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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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工作完成7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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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材料汇总和总结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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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注意事项
1、对于产品检验所需的样品信息,需要被抽企业提供的,应在抽样现场获取,并经企业确认。
2、本次监督抽查抽样方法、检验依据、检验项目、判定规则按《2026年霍城县轻工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执行。
十、附件
1.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抽样单(填写示例)
附件1: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抽样单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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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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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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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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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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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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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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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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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 □城乡结合部 □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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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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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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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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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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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单位(或供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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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生产/□标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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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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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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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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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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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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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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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数(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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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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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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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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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含个体)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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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检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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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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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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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日期/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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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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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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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样数量:
备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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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样封存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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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检单位
□检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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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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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注执行标准/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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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基数/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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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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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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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样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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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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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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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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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认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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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产品生产证;
¨QS;¨CCC;¨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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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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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收据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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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条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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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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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领域 (□生产企业成品库 □生产企业成品堆场 □其他 ) □流通领域 (□集贸市场 □专业市场 □商场 □超市 □专卖店 £小商铺 £电商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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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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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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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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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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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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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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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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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企业确认:所抽产品为境内生产、销售且企业自检合格的待销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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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检单位对上述内容无异议。
受检单位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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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单位对上述内容无异议。
生产单位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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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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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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