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县*****有限公司产品虚假宣传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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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霍城)市监(处)字〔2024〕2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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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9日,霍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投诉举报单,反映伊犁迪丽阿雅提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食品使用维语标示为纯蜂蜜,但中文表示为流质糖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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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第十一章第一节第二十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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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使用问题营养成分表的产品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2、没收3号绿标萨匹哒佤流质糖果(500g/瓶)117瓶,绿标萨匹哒佤流质糖果(1000g/瓶)213瓶;
3、没收违法所得4287.55元;
4、处于3号绿标萨匹哒佤流质糖果货值金额5.5倍罚款10267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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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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