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新人社规〔2022〕4号)文件精神,经霍城县阳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申报,霍城县人社局对学校增设初级工培训层次相关职业(工种)办学条件、师资配备等方面进行现场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拟同意霍城县阳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增设养老护理员1个职业(工种)初级工层次职业技能培训。
公示期:2026年6月15日至6月17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999-7783803(霍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科)
传真:3032868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霍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霍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