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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城县司法局机构职能
索引号: 06285d000/2026-00005 公开目录: 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 2026-06-24
主题词: 发布机构: 霍城县司法局 文    号:
是否有效:
 

    一、职能配置

霍城县司法局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霍城县司法局牌子。

二、主要职能

霍城司法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县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州党委县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负责促进和谐预防犯罪宣传教育工作。

(四)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五)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

(六)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监督、指导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本系统的宣传教育、干部培训工作。

(七)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自治州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霍城司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电、会务、档案、督办落实信息宣传、机要保密等工作。承担机关政务公开民族团结、扶贫帮困、精神文明建设财务装备、信访受理、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工作监督本系统各项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指导本系统警务装备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应用系统建设、运行和安全保障等工作。负责拟订本系统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和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干部教育培训、干部队伍建设、监督管理表彰奖励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党建、宣传思想文化、对外宣传、新闻等工作。负责拟订本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决策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二)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法治督查科)负责拟订全县普法和法宣传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全县的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指导、监督全县各单位“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指导各单位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促进和谐预防犯罪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负责本机关权责清单梳理、行政许可审核、确认、公示和行政处罚审核工作。

(三)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负责承办申请县人民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县人民政府行政应诉案件;督促、指各乡镇(中心)、各部门(单位)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办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清理和对政府规章及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

(四)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规划和协调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及“12348”法律服务专线建设;指导、监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和日常管理。指导、检查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承担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实施法律援助活动和工作;负责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实施日常监督管理,负责权限内律师违法违纪行为的调查核实工作,对有违法行为应予行政处罚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向上级行政部门提出处罚建议。指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法律顾问等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考试、考核工作负责对违法违纪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实施行政处罚负责组织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协调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指导、监督、管理司法所日常工作。

办公室负责人张焕杰

办公地点:霍城县新城区水定路1号

办公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10:00--14:00,16:00--20:00

冬季:周一至周五10:00--14:00,15:30--19:30

(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99-785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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