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霍城县委、县人民政府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关于“一规划两纲要”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入推进霍城法治建设。
一、主要举措
(一)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政府重点学习内容,充分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把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结合起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二是扎实推进学法制度常态化。坚持各单位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落实学习内容、学习时间等,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三是各党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讲法治课,做学法表率。
(二)高度重视,认真学习“一规划两纲要”精神实质。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实施“一规划两纲要”统一结合起来,全面准确掌握“一规划两纲要”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照自治区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并进行责任分解,明确了各单位责任。组织开展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集中学习20场(次),专题学法5场次。
(三)聚焦“关键少数”,发挥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用。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重要讲话精神,县委领导班子以身作则,带头学法、带头崇尚法治,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观念。时时处处以宪法法律为准绳,始终保持高度自信和坚强定力,牢记法律红线不可触、法律底线不可越。2021年以来,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二是建立健全了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和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机制。党政主要负责人行使重大行政决策前,充分征询政府法律顾问的意见,及时研究解决有关法治建设领域的重大问题。2021年以来,征询县政府法律顾问法律意见建议83件。三是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召开霍城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会,通过视频方式组织10个乡镇(中心)党委书记及58个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通过书面形式向霍城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进行述法,县委书记、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现场进行了集中点评,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委员以及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工作者、律师代表等,对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情况进行了现场测评。
(四)精准服务,优化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大力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按照“应进必进、进必授权”进驻原则,全县29个部门(企事业单位)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设置22个办事窗口,进驻政务服务事项412项,公共服务事项195项。二是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程序优化和流程再造,按照“能减则减”原则,最大限度减少内部审批环节,将各审批环节的时限压缩到最短时间。完成政务服务550项和公共服务202项的梳理及优化,累计压减办理时限2288个工作日,实现各项进驻事项平均压缩审批时限在法定时限的50%以上。三是推进“最多跑一次”,设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11个县直部门24个事项的“我要开服装店”“我要买卖二手车”等36个主题,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一件事一次办”目录清单,通过“霍城县零距离”“霍城新闻”等媒体大力宣传“一件事一次办”,解决了群众和企业多窗口办、多部门办、跑多次、重复提交材料和多环节办理等难题。截至目前,“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在新疆政务服务网霍城县“一件事”专区发布22个主题,线上办理4件,线下办理2231件。“最多跑一次”事项比例占98.36%、即办事项比例占54.91%、可全程网办事项比例占98.73%。四是推进高频事项跨省通办。设立社保、医保、公安(户籍)、市监、生态环境、卫健等6个“跨省通办”窗口,对112个“跨省通办”事项进行全程网办或异地代收代办。截至目前共办理“跨省通办”事项823件,“区内通办”事项2222件。五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全县营商环境监督指导,聘请5名各行业代表作为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对全县营商环境进行义务监督。在县行政服务大厅、新荣、朝阳产业园、清水河镇放置5个营商环境意见箱,全面收集群众意见建议。
(五)强化保障,凝聚合力,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不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现有县直单位(部门)涉及婚姻家庭、土地、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运输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13个,共有专兼职调解员55人,2021年至今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19件,调处成功119件,成功率100%,涉及金额898.35万元。建立乡镇(中心)、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108个,有调解员497人。结合老百姓家门口“说事屋”“个人调解室”等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霍城县人民法院还结合公证、旅游等在县公证中心、大西沟福寿山旅游景区设立了“公证调解中心”和“旅游法庭”,切实将诉前调解关口前移,有效化解了群众急难争议案件。同时,通过进一步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健全行政复议审理方式,依法及时办结,做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2021年至今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已办结7件,其中办理行政复议审理前调解纠纷1件。
(六)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落实村(社区)“小微”权力清单。定期、不定期公布、公示,及时更新政务、村务公开内容,加强群众监督,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内容。按照有关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动态调整政务公开内容,依法按时保质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截至目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46条。三是依法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2021年至今办理(回复)人大代表意见建议86件(其中州人大议案3件)、政协委员提案174件(其中州政协提案1件),办结率100%。开展政府督查70次,督查事项32件。四是针对政府涉诉案件,及时组织法律顾问和涉及部门认真分析研究案情,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做到了有诉必应,积极应诉,支持并尊重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2021年以来,我县出庭应诉5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
(七)落实“三项制度”,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人员、岗位、职责,确保行政执法人员进出关。现有25个行政执法单位,252名行政执法人员,组织参加了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考试。二是加强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行政检查、行政执法力度,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扎实提升主动公开水平。三是稳步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制定《霍城县乡镇“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目前清水河镇综合执法队伍组建完毕。
(八)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43个部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自治区“四月宪法法律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县融媒体中心、乡村大喇叭、微信公众号和户外电子屏、国旗下宣讲、农牧民夜校及县、乡、村三级法治文化阵地,广泛开展3月15日、4月15日、6月26日、12月4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的普法宣传活动。各行政执法人员、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公证员、仲裁员、律师、法律工作者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2021年以来,累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40余万份。利用单位电子屏和乡村应急广播,滚动播放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疫情防控、反诈骗等宣传内容,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继续加强学习宣传,增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识。进一步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一规划两纲要”的学习宣传,使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理念和自觉性。进一步健全落实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不定期举行法治专题讲座,提高学习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二)充分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预防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网格化”治理为基础,以加强基层综治工作力量为抓手,进一步规范村(社区)辖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以景区建设、城镇化建设、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为重点,开展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发挥乡镇村(社区)网格化管理的优势,开展社情民意信息收集,对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基层组织建立台账,及时会商处置,确保“小事不出村”。
(三)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按照《自治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的具体措施》,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文化润疆”工程建设项目,通过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动新建设一批法治文化宣传阵地,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充分调动各类监督力量,抓好法治霍城建设。积极配合人大、纪检等部门,全面加强对宪法、法律、纪律实施情况的监督工作,确保各类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继续深化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探索和开展权力公开透明运作,加强廉政防控机制建设,切实加强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真正使平安霍城、法治霍城创建工作沿着健康、有序、高效的方向发展。
霍城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