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6月份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总体情况
6月份,我县未发生生产经营性事故,无人员伤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00%。
(二)各行业领域情况
1.农林牧渔业。未发生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同比持平。
2.采矿业。未发生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同比持平。
3.商贸制造业。未发生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00%。
4.建筑业。未发生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同比持平。
5.交通运输业、仓储和邮政业。未发生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同比持平。
表1:霍城县2026年6月各类事故情况汇总表
(括号内为2025年同期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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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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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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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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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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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损失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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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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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林牧渔业(农业机械、渔业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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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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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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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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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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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去年同期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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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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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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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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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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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矿业(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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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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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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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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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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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去年同期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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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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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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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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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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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贸制造业(化工、烟花爆竹、工贸、工商贸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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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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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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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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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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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去年同期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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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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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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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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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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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筑业(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交通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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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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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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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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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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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去年同期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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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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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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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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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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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道路运输业、铁路运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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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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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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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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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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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去年同期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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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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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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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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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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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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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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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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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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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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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去年同期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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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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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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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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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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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6月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总体情况
1-6月份,我县发生3起道路交通领域生产经营性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占比100%。事故起数与去年同比下降40%,受伤人数与去年同比下降33.33%,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比增加33.33%。其他工矿商贸、煤矿、建筑、农业机械行业领域均未发生事故(以下简称“事故”)。
(二)各行业领域情况(详见表2)
1.农林牧渔业。未发生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
2.采矿业。未发生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
3.商贸制造业。未发生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00%。
4.建筑业。未发生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
5.道路交通运输业。3起道路交通领域生产经营性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起数与去年同比下降25%,受伤人数与去年同比下降33.33%,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比增加100%。
表2:霍城县2026年1-6月各类事故情况汇总表
(括号内为2025年同期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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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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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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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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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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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损失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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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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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林牧渔业(农业机械、渔业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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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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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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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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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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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去年同期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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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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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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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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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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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矿业(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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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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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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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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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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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去年同期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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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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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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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平
|
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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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贸制造业(化工、烟花爆竹、工贸、工商贸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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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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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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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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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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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去年同期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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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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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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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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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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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筑业(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交通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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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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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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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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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去年同期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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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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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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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平
|
持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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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道路运输业、铁路运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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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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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
|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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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5
(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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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去年同期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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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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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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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3%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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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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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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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3)
|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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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5
(21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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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去年同期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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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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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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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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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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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1-6月事故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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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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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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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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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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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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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6日14时23分,在霍城县清水河北京西路华德牧机门前路口处,王鹏驾驶新FA80583号二轮电动车由东向西行驶至霍城县清水河北京西路华德牧机门前路口处时,与由南向北闵雪萍驾驶的新FT2000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王鹏受伤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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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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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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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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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0日14时20分,杨顺驾驶新M5681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新MF692挂)由东向西行驶至霍城县G30线连霍高速4197公里830米处时,与前方同向道·叶尔达驾驶的新A0NS32号小型轿车追尾碰撞后,新A0NS32号小型轿车又与前方同向海刚驾驶的新M70589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新M9395挂)碰撞,造成新A0NS32号小型轿车驾驶员道·叶尔达,乘车人龚灵峰、刘明慧三人死亡、王一鸣受伤及三方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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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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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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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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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9日12时56分许,刘星驾驶新FQ3F07号轻型多用途货车(核载5人,实载1人)沿G3016清伊高速行车道由东向西行驶至15公里900米处向左变道超车时,与同向左侧超车道内白文学驾驶的新F22585D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新FC698挂)发生碰撞,造成刘星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两车及道路设施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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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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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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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下一步工作
7月,各类生产经营活动高度活跃,既是生产攻坚的“黄金期”,也是风险交织的“考验期”。暑期来临,群众出行意愿强烈,旅游消费需求旺盛,企业生产经营节奏加快,旅游景点、道路交通、公共活动等安全风险持续上升,加之,高温、强降雨、雷电、大风等极端天气频发,引发事故灾害的不稳定因素增多,安全风险复杂多变,安全防范压力倍增。
一是道路交通领域,做好G3016高速、清伊高速、218国道管控力度,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一校”、旅游包车、电动三轮车等重点车辆,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醉驾酒驾、不系安全带、非法营运、非法改装、客车异地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沿线地质灾害风险点、临水临河、桥梁隧道等重点路段的检查和巡查,完善安全提示和避险标识,加强安全管控。落实自然灾害预警叫应机制,根据灾害监测预警等级,及时采取限速、限车型、道路封闭等措施,确保公路通行安全。二是消防领域,持续抓好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医院、“一老一小”场所、景区景点等高风险场所和“三合一”、“九小场所”、自建房等不放心区域的火灾防控,重点整治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失效停用等突出风险,持续推进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一件事”全链条整治,加大防火巡查、检查力度,坚决纠治违规动火作业问题;三是建筑施工领域,加强现场施工管理,做好临边防护,在重点区域、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禁未经培训人员参与高处作业、起重作业等高危作业活动,严格要求高处作业人员按规定佩戴使用安全防护工具。采取调整作业时间、提供防暑降温设施、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配备防暑降温物品、加强现场监督和管理、定期健康检查等措施,全面降低高温天气下作业人员的安全风险;四是旅游领域,加强对旅游景区重点部位、薄弱环节安全管理,加强大型设施设备、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在伊赛牧道出入口等关键点位设卡值守,全天候不间断巡查,对擅自进入游客进行教育引导,避免发生人员涉险事件,实时获取天气信息,如遇恶劣天气,提前发布预警,在景区内设置明显的天气、汛情信息展示牌,提醒游客注意安全;五是工贸领域,持续加大对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照中央考核巡查反馈问题,加大对企业安全设施“三同时”检查力度,督促企业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要求,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各项手续;六是危险化学品领域,高温天气,加强罐区、加油区、设备设施巡查力度,督促企业合理排班,缩短室外加油员连续作业时长,配备防暑降温物资(饮用水、藿香正气水、降温风扇、遮阳帽);出现头晕、中暑人员立即转移至阴凉处处置;七是防溺水,教育部门组织开展防溺水专项督导检查,深入排查重点区域风险隐患,强化重点水域日常巡查,加强家校协同管护和防溺水宣传教育,强化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切实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八是有限空间防护,加大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GB46768-2025)的学习力度,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现场管理,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配齐救援人员和救援装备,建立完善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严格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做到作业前交底审批,作业过程中安全监护,作业后清点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