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落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责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的规定,根据《应急管理局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应急〔2025〕11号)、《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年度行政执法检查执法计划编制指南》(矿安〔2025〕106号)要求,按照我局“三定”方案职责,结合我县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实际,制定《霍城县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2026年3月31日经霍城县人民政府常务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开。请查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