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要指示,坚决贯彻全国、自治区、自治州及霍城县农村人民环境整治会议精神,助力创城创卫,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爱国卫生工作,保障群众拥有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培养农村健康生活方式,结合当前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工作,以“院内院外六件事”为标准积极组织干部群众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县卫健委按照《霍城县2023年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在“厕所革命”、爱国卫生大扫除、培养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上主动作为,有序推进。现将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情况
卫健委会议多次安排部署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截至5月20日,卫健委共下发环境卫生整治和清雪工作限期整改督导卡40余份使我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
1、加大冬季清雪力度确保冬季道路安全畅通
2023年县城主街道全部实行了机械清雪,速度快且质量好,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各乡镇中心也积极组织干部群众及时清雪,营造了一个良好环境。
2、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打造健康环境。今年3月开始进行了大规模的春季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全面整治了县域环境卫生。
(二)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
4月是第35个爱国卫生月,主题为“宜居靓家园健康新生活”的爱国卫生月活动以各种方式嵌入到霍城县广大群众的生活中引导群众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断改善人居环境卫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病媒生物防治(“除四害”)和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自治区卫生县城标准要求,爱卫会下发了《霍城县2023年病媒生物防治(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和《霍城县2023年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两个工作方案。各乡镇(中心)、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除四害活动,切断疾病传播途径。
(四)大力开展世界无烟日活动。
2023年5月31日是第36个“世界无烟日”今年的主题是“无烟为成长护航”。世界无烟日到来之前,霍城县卫健委在霍城零距离和融媒体上发布禁烟倡议书,大力宣传吸烟有害健康,引导农牧民群众树立健康卫生理念、养成健康生活方式,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五)积极开展创卫工作
2023年卫健委按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积极组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目前已对各相关单位进行多次创卫工作指导。
(六)组织爱国卫生志愿者活动
在全县组织3万余人的爱国卫生志愿者服务队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七)积极开展“城市管理日活动”
组织单位干部及爱国卫生志愿者积极开展每周五的“城市管理日活动”
(八)农村改厕
2023年卫健委配合乡村振兴局完成改厕培训12次,培训县乡村改厕业务骨干340余人次,下村指导改厕30余次。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缺乏长效管理机制和监管
个别乡镇开展了春夏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但没有形成长效机制,乱倒垃圾现象仍有发生。
2、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开展不全面,仍有遗漏点
个别村人员聚集地存在保洁不到位不及时现象。
3、乡镇、村在人力、物力和资金上投入不足,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开展滞后。
4、宣传不到位,居民环保意识还需加强。
居(村)民的环保意识较差,在路边及渠道内倒垃圾成了习惯。
5、乡镇(中心)背街小巷垃圾清运不及时。
6、城乡结合部沿街商户落实门前“五包”制不到位。
三、2023年下半年工作思路和措施
(一)工作思路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以全面提升我县环境卫生为己任,组织、教育群众积极参与县城建设,强化居民卫生意识,共同打造“两优一高”新霍城。
(二)工作措施
1、各乡镇在加大自身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投入的同时积极争取农业农村局“示范村”建设项目。
2、各乡镇逐步做到“村收集、镇(乡)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方式。各乡镇(中心)、村固定专职保洁人员,加大保洁力度;
3、对乡镇村主干道、主街道环境脏乱差的问题通过制定“村容村貌治理标准和管理办法”,将此项工作纳入一年一度绩效考核内容,加大绩效分值,切实促进村容村貌进一步改观。
4、各乡镇(中心)、村利用节假日市场和巴扎日加大宣传力度;
5、各乡镇(中心)、村(社区)建立环境卫生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并常态化运转。
乡镇加大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督查力度。通过发放传单、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大喇叭等方式进行环境卫生整治、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治(除“四害”)、禁烟等健康生活方式的宣传。增加考核指标,将乡镇重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加大绩效分值。
6、由县财政加大财政投入,更新环卫设施。加快城市化建设进程,实现城镇土地国有化、村民市民化,让城中村变为真正的居民委员会,要逐步实行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由县环卫处统一管理,从体制上改变目前环境卫生各自为阵,各管一段的局面;
7、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以四月促全年,通过爱国卫生知识、健康教育知识活动进社区、进单位,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树立良好的公共环境卫生意识,进而培养市民遵守社会公德,爱护生存环境的习惯;
8、由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文旅局、卫健委、生态环境局、乡村振兴局等单位成立环境卫生督查组,县领导牵头加大对各乡镇(中心)、县直各单位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开展工作积极并能按时完成各项任务的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开展工作不力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媒体曝光,对批评教育仍然整改不力者,由有关部门和领导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