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任小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霍党干字〔2026〕10号)、《关于李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霍党干字〔2026〕22号),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张耀文同志任良繁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新年同志任社会保险管理局局长;
任小波同志任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徐黎鹏同志任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贺学明同志任城市管理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免去崔银礼同志伊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霍城经济开发区、霍城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招商局局长职务;
免去胡晓雪同志社会保险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兰晓明同志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胡西他·阿依肯同志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张勇同志清水河镇综合执法队队长职务;
有关职务请按规定程序办理。
霍城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