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5日,霍城县消防救援大队接霍城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函告称在九小场所隐患排查中发现霍城县清水河镇绅士台球室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经营条件。2026年8月25日,大队监督员对霍城县清水河镇绅士台球室(地址:霍城县清水河镇光明路4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54023MA7817KK2C)现场核查,该场所所在建筑地上六层,地下一层,建筑整体建筑面积2057.78平方米,建筑高度18米,该场所位于地下一层,建筑面积260平方米。经询问了解,该场所于2018年投入使用,2021年左右装修翻新。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该场所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检查中发现该场所存在下列隐患:1、场所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8.4.1.8条规范,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35181-2025)第5.2.d条规定;2、封闭楼梯间装修材料燃烧性能达不到A级,不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第4.0.5条的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35181-2025)第6.3.4条规定;3、室内消火栓设置数量不足,不符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7.4.6条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35181-2025)第6.4.2条规定;4、场所未设置防排烟设施,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8.5.3.1条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35181-2025)第6.4.4条规定;5、场所设置在地下室,墙面装修材料燃烧性能达不到A级,不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第5.3.1条的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35181-2025)第5.2.b条规定;6、场所楼梯间内设置库房,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6.4.2.2条规定。其中隐患第1条、第5条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35181-2025)第5.2.d条及5.2.b条直接判定要素要求,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35181-2025)第4.1.a条、第4.1.b条、第5.2.d条及第5.2.b条,直接判定霍城县清水河镇绅士台球室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其他形式)(编号:〔2026〕第1066号)、霍消限字〔2026〕第0419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现场照片、询问笔录、执法记录仪视频等证据证实。现将霍城县清水河镇绅士台球室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根据该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难度,建议于2026年11月20日前整改完毕,及时下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已提请霍城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