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及广大居民:
出租车行业是一个城市重要的窗口服务行业,对于完善城市功能、方便群众出行、树立城市形象、促进城乡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为切实提升霍城县出租车行业服务水平和监督能力,促进出租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2017年第8号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平、科学、规范、效率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县发改委对霍城县客运出租车运价服务收费进行了成本监审,并组织召开听证会,决定调整我县客运出租车运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起步价
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起步里程2公里,起步价调整为6元/2公里(不足2公里按起步价计费)。
二、超里程运价
超出起步2公里,白天(08:00—24:00)里程运价为1.4元/公里,夜间(00:00—08:00)里程运价为1.6元/公里。
三、空驶费
单程超出10公里,超出部分加收50%里程费。
四、等候费
每等候5分钟折合1公里计费,不足5分钟不计费。
五、其他事项
1.运价调整后,严格执行打表计价、明码标价规定,严禁拒载、议价、绕道、乱加价等违规行为。
2.同步规范计价器调试校准工作,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完成全县出租车计价器统一调试、检定、公示。
3.建立运价动态监管机制,常态化开展行业价格巡查,保障市民合法权益。
此次运价调整充分兼顾民生普惠与行业纾困,调整幅度合理、程序合规、风险可控,有利于稳定出租汽车行业队伍、规范市场秩序、提升城市交通服务水平。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
霍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