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价目录》(新政发〔2023〕3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价成本监审目录》(新发改规〔2019〕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霍城县客运出租汽车运营成本监审结论向社会公开,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开内容
霍城县客运出租汽车运营成本监审结论。
二、公开方式
霍城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s://www.xjhc.gov.cn/)。
三、公开时间
自2026年4月27日起至2026年5月26日止。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有意见建议,请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反馈至霍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我委将在收到意见建议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
霍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人:石盛锋吴晓洁
联系电话:0999-3029589
电子邮箱:xjcyq@126.com
通讯地址:霍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科
邮政编码:835200
五、监审结论
核定霍城县客运出租汽车单位运营成本1.99元/车·公里。
本次成本监审严格遵循合法性、相关性、合理性、权责发生制原则,成本项目涵盖行车燃料费、车辆保险费、修理费、轮胎消耗费、车辆规费、驾驶员工资、社会保障费等全部合理运营支出,数据真实、程序规范、结论客观。
特此公告。
霍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