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县全体居民朋友:
为进一步规范县城区车辆停放秩序,解决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确保城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霍城县城市管理执法监察大队从即日起在城区范围内开展车辆(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违规停放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朝阳路两侧停车场已施划了停车泊位,驾驶人一律按照箭头指示标识停放车辆,不得超越停车泊位。朝阳路两侧为慢行一体化道路,红色为人行道,绿色为非机动车道,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严禁在慢行一体化道路上停放,其他公共区域未施划停车泊位的区域严禁停放车辆。
二、驾车进入县城区,请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礼让斑马线,不违章行驶,不乱停乱放,杜绝违章行车、违规停车、占用人行道停车等行为。
三、县城区部分沿街单位已拆除围栏,新增了共享停车位,请根据相关单位引导有序停放。
四、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设置停车场。对违反规定的,一律予以取缔并处罚款。
五、县城管执法监察大队将加大对违章停车、占用人行道停车等行为的劝导和执法力度,对违规车辆依法采取锁车或拖离措施。对拒不配合,或者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霍城县城市管理执法监察大队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