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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生态环境局霍城县分局关于伊犁福寿山滑雪度假小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的公示
2021-12-23 17:12  生态环境局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3日-2021年12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霍城县水定镇朝阳北路035号

  邮  编:835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伊犁福寿山滑雪度假小镇建设项目

霍城县大西沟乡中华福寿山景区南侧

伊犁福寿山滑雪度假有限公司

伊犁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霍城县大西沟乡中华福寿山景区。项目新建滑雪综合服务大厅2座,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国际品牌温泉酒店及酒店式公寓、山顶花海酒店、商业街,总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停车场40000平方米,一条4人吊椅式低速缆车(运力1200人每小时)1600m、一条8人厢式高速缆车(运力2400人每小时)2200m;箱式(干式)变电站5座(10kV),占地面积2600平方米(包含附属设施及围栏面积),五条魔毯、雪道、滑雪设备、造雪系统等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建设。

 

一、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减少施工队伍对植被和土壤的影响,要标明施工活动区,严令禁止到非施工区域活动。(2)严格限定施工的工作范围,运输车辆不得随意驶离道路或施工便道。优化施工组织,尽量减少施工过程中动用的土石方数量,减少植被破坏量。(3)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清理临时生产设施,各类施工迹地应进行清理,平整场地,地表利用集中堆存的表层土恢复,使扰动过的地表与周围的景观相协调,使其恢复至原貌。(4)建立生态破坏惩罚制度,严禁施工人员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禁止施工人员野外用火,把对野生动物的干扰降至最低程度。采取必要措施减轻施工对当地动物的影响。(5)为保证本工程施工结束后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生态效益,要求设计在平整迹地上和施工区域撒播草籽,在播撒草籽时使用本地植物(白羊草、苔草、羊茅等)。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项目区餐饮业必须配套建设和使用油烟净化设备。油烟经处理后排放,油烟处理效率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85%的最低去除效率。(2)正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不外排,项目西区设置化粪池,定期拉运至清水河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山顶酒店及公寓设置排水管网,与东区市政管网连接,生活污水排入污水管网;项目运营期间,不直接向外环境排放污水。(3)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如选用低噪的引风风机、水泵和造雪机等,以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木身噪声。(4)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收集后清运至清水河垃圾填埋场。(5)做好游客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禁止游客破坏植被和非法狩猎。

0999-302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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