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草行政执法文书格式
当场处罚决定书
案号: 霍林草罚决字 [20 ]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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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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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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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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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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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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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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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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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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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
法
事
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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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罚
依
据
及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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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
知
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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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应当对违法行为立即或在 日内予以纠正;
2.当事人必须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
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3.当事人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依法强制执行;
4.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或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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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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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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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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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证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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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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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当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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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处罚决定书一式二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存档。
草原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
案号: 霍林草罚立字 [20 ]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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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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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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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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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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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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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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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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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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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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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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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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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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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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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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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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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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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案人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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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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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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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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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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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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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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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执法机构意见”栏由受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行使草原行政处罚权的机构填写;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草原监理机构直接行使草原行政处罚权时,不用填写此栏。
询 问 笔 录
询问机关:
询问地点:
询问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询 问 人: 执法证号:
执法证号:
被询问人:姓 名 性 别 年 龄 民 族
身份证号码 职 务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住 址
问: 我们是 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请你确认。现依法向你进行询问调查,你应当如实回答我们的询问并协助调查。作伪证要承担责任,听清楚了吗?
答: 听清楚了,执法证件已看过。
问:
答:
被询问人签名或盖章:
(共 页第1页)
笔 录 纸
被询问人签名或盖章:
(共 页第 页)
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地 点:
处罚机关:
当 事 人:
被邀请人:
现场检查(勘验)情况:
执法人员: 执法证件号:
执法人员: 执法证件号:
记 录 人: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被邀请人签名:
现场勘验图
北

抽样取证凭证
当事人:
时 间:
地 点:
因你(单位)涉嫌 一案,本机关需对你(单位)下列物品抽样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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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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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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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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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 可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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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日期(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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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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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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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本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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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 执法证件号:
执法人员: 执法证件号:
处罚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注:本抽样取证凭证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存档。
证据登记保存清单
当事人:
时 间:
地 点:
因你(单位)涉嫌 一案,本机关需对你(单位)在 的下列物品就地保存(异地保存)。登记保存期间,你(单位)不得使用、销售、转移、损毁、隐匿。
执法人员: 执法证件号:
执法人员: 执法证件号:
处罚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注:本证据登记保存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存档。
登记保存物品处理通知书
:
本机关对 年 月 日登记保存你(单位)的物品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处罚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注:本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存档。
草原违法案件处理意见书
案号: 霍林草罚意字 [20 ]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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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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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
事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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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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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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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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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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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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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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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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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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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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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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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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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调查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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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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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结论及
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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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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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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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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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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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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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执法机构意见”栏由受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行使草原行政处罚权的机构填写;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草原监理机构直接行使草原行政处罚权时,不用填写此栏。
责令改正通知书
:
逾期不改正的,本机关将依法处理。
处罚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注:本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存档。
草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案号: 霍林草罚先告字 [20 ] 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申请听证,逾期不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的,视为你(单位)放弃上述权利。
处罚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处罚机关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注:本告知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存档。
草原行政处罚听证会通知书
:
本机关定于 年 月 日 时 分在
对你(单位) 一案(公开、不公开)举行听证会。本次听证会由
担任主持人。
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出席,逾期不出席的,视同放弃听证权利。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及当事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写明委托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以及委托的具体权限,并经你(单位)签名或盖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你(单位)有权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
特此通知。
处罚机关(印章)
2022年 月 日
处罚机关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注:本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存档。
听 证 笔 录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地 点:
听证主持人:
听 证 员:
书 记 员:
当 事 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工作单位:
委托代理人: 工作单位:
案件调查人员:
听证记录:
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案件调查人员签名:
(共 页第1页)
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案件调查人员签名:
(共 页第 页)
草原行政处罚听证会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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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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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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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 证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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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录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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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基本情况摘要(详见听证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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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结论及处理意见:
听证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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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审批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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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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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执法文书格式之十四:
草原行政处罚决定书
案号: 霍林草罚决字 [20 ] 号
当事人基本情况:
当事人 一案,经本机关依法调查,现查明:
本机关认为:
依照 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 30108001040004904缴纳罚没款。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霍城县人民政府法制办或伊犁州草原监理站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霍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处罚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送 达 回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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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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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送达人
名称或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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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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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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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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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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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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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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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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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物品处理记录
时 间:
地 点:
处理物品及处理方式:
执法人员签名:
强制执行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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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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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申请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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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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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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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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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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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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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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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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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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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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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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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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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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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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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案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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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情况、处罚决定执行情况及强制执行理由:
申请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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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主要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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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 料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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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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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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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案法院意见:
受案法院(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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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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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行政处罚结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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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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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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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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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送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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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及执行情况:
执法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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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
机构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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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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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
机关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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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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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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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执法机构意见”栏由受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行使草原行政处罚权的机构填写;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草原监理机构直接行使草原行政处罚权时,不用填写此栏。
本页填写不下,可另附续页,并在备注中说明。
草原违法案件移送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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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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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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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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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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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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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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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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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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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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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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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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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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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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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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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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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理由:
移送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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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件 有 关 材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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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 料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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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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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单位意见:
接受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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