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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2026-04-08 13:04     (点击:)
霍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频次上限 检查文书 行政检查主体 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1 对消毒工作的监督检查 全年开展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1、现场检查笔录;
2、监督意见书;
霍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规章】《消毒管理办法》(2002年7月1日卫生部令第27号公布,2017年12月26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8号修订)
2 对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监督检查 全年开展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1、现场检查笔录;
2、监督意见书;
霍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2月2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1989年2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公布  自1989年9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2013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号公布 自2013年6月29日起施行)
3 对公共场所监督检查 根据国家疾控局随机监督抽查制定下发的工作计划执行;其他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现场检查笔录;
2、监督意见书;
霍城县疾病预防控制局 【法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根据2024年1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97号)第三次修订 自2025年1月20日施行)
4 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全年开展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1、现场检查笔录;
2、监督意见书;
霍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规定》第四次修正)
5 对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全年开展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1、现场检查笔录;
2、监督意见书;
霍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规定》第四次修正)
6 对饮用水供水单位的行政检查 全年开展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1、现场检查笔录;
2、监督意见书;
霍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9月1日起施行,2004年8月28日修订)
7 对托育机构的指导与监督 全年开展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1、现场检查笔录;
2、监督意见书;
霍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01年12月29日主席令第63号,2021年8月20日修正) 第四十一条 托育机构违反托育服务相关标准和规范的,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托育服务,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8 对母婴保健工作的监督检查 全年开展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1、现场检查笔录;
2、监督意见书;
霍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自1995年6月1日起施行,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修正)  
9 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全年开展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1、现场检查笔录;
2、监督意见书;
霍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由国务院于1994年2月26日发布,自1994年9月1日起施行。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施行。2022年,国务院令第75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决定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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