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检查名称
检查事项
检查频次
备注
1
取水许可
1.检查用水企业水资源利用情况、取水合法性及用水计划控制情况。2.对从事或影响水文活动的单位的检查。
每年对用水企业或单位检查不少于2次。
2
水土保持
1.检查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2.项目完工后的水土保持自主验收情况。3.对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
各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每半年不定期检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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