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频次表
序号
检查事项名称
检查对象范围
检查科室
检查频次上线
1
危险化学品企业监督检查
危险化学品企业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年度累计执法检查不超过2次,标准化二级企业累计不超过4次,标准化三级企业累计不超过8次,未进行标准化定级的企业年度内累计执法检查不超过12次。针对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监控发现的严重违法行为等,依法依规及时快速开展执法检查和调查核实,可以不受频次上限限制。
2
烟花爆竹企业监督检查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
3
非煤矿山(含砖瓦砂石料厂)企业监督检查
非煤矿山(含砖瓦是石料厂)
4
煤矿企业的监督检查
辖区内煤矿企业
对A类煤矿累计不超过 2 次、B 类煤矿累计不超过 4 次、C 类煤矿累计不超过 6 次、 D 类煤矿累计不超过 4 次。对重大灾害治理、典型事故等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监管监察部门可依法部署专项检查,严格控制检查数量、范围、内容和时限,制定专项检查计划履行报批或者备案程序后实施,不受频次上限限制。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隐蔽工作面等线索确需实施的现场核查,或者应企业申请实施的执法检查,不受频次上限限制。
5
非高危行业领域监督检查(工贸行业)
辖区工贸行业企业
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年度内累计执法检查不超过1次,标准化二级企业累计不超过2次,标准化三级企业累计不超过4次,未进行标准化定级的企业年度内累计执法检查不超过6次。针对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监控发现的严重违法行为等,依法依规及时快速开展执法检查和调查核实,可以不受频次上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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