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生态环境局霍城县分局行政执法主体清单
机构名称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霍城县分局
机构性质
行政机关
主体类别
法定行政机关
法定代表人
徐全
经费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单位地址
霍城县朝北路35号
投诉举报电话
09993024399
队伍编制
情况
伊犁州生态环境局霍城县分局行政执法岗位共有编制数10个,现有实际在编人员8人,实有行政执法人员5人,取得行政执法证件5人。
执法的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第十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等环保法律、法规、规章。
委托执法
是否实施委托执法
是
受委托执法单位
名称
伊犁州生态环境局霍城县分局
受委托执法机构的性质
受委托执法
机构执法
人员情况
伊犁州生态环境局霍城县分局受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委托开展执法行政,行政执法岗位共有编制数10个,现有实际在编人员8人,实有行政执法人员5人,取得行政执法证件5人。
依据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机构改革方案》(新党厅字[2019]1号)、《关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伊州党办发[2019]4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暂行)》)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