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取得草场承包权证、且履行了禁牧和草畜平衡义务的人员和项目单位。
(二)补贴面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面积。
(三)补贴条件。取得草场承包权证、且履行了禁牧和草畜平衡义务的人员和项目单位
(四)补贴标准。草畜平衡区补助2.5元/亩,一般禁牧区补助6元/亩,水涵养区补助50元/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