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程序。建立实名公示制度,实行严格管理,概括为“村申报、核实公示、乡镇复核、核实认定、发放补贴、再次公示”。
核实公示。村两委组织全面核实,进行实名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面积、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
乡镇复核。乡(镇)组织对村级上报的补贴面积开展实复核,无误后,报县林草部门核实认定。
核实认定。县级林草部门牵头会同纪检监察、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对乡镇复核后的补贴面积进行核实。
发放补贴。核定无误后,由县农业农村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供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和补贴发放清单,并会同财政部门办理补贴兑付工作。
再次公示。补贴资金发放完毕后,由县农业农村部门通过合适载体进行发放完成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