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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调整霍城县城乡低保分类分档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b78146000/2025-00014 公开目录: 社会救助 发布日期: 2025-03-18
主题词: 发布机构: 民政局 文    号:
是否有效:
 

各乡镇中心):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2023-2025年)》(新救组办〔20231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提高救助水平,县民政局联合县财政局研究制定了《调整霍城县城乡低保分类分档救助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霍城县财政局

霍城县民政局



调整霍城县城乡低保分类分档救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2023-2025年)》(新救组办〔20231号)精神,进一步构筑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优化城乡低保管理方式,不断提高救助水平,本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和突出重点、区别一般的原则对霍城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类管理,采取分档方式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结合我县实际,调整分类分档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城乡低保分类分档救助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规定、管理等政策执行,以低保家庭经济收入核算为基础,按照保障对象家庭收入进行分类分档,与保障对象家庭困难程度相衔接,充分考虑低保家庭劳动力情况、病残困及刚性支出情况,对类别进行动态调整,确认救助档次。分档补助标准与年度社会救助资金量相统筹,通过精准摸底各类别家庭人员数量,科学测算资金需求,合理划分保障对象家庭类别和分档标准。加强家庭经济收入核算和精准认定,保障困难程度越深,类别标准越高,实现因困施策、因户施保、应保尽保。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纪律,确保低保分类分档工作在国家现行低保政策下有序开展。

二、工作原则

强化组织领导。由县民政局牵头,各乡镇中心具体落实,高度重视分类分档工作,按照通知要求,统一部署,明确责任,组织相关人员做好摸底认定工作,精准确定每户保障家庭的补助标准,确保分类分档工作顺利实施。

)严格工作纪律。加强组织宣传,对分类分档有关政策、目的意义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各乡镇中心要通过入户核查、召开相关会议、公示等步骤,科学合理分档,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救助资金真正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压实责任落实。各乡镇中心要对辖区全部城乡低保对象进行100%入户核查,全面掌握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等,做到资料详实、数据精准,完善低保对象分类施保全过程、全链条,做到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确保后期对低保对象分档救助定档工作有条不紊推进。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城乡低保分类分档救助,同时加强工作的统筹协调,县民政局牵头,各乡镇(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精准测算现有城乡低保家庭的经济收入抓好分类分档救助工作落实。

四、类别认定

救助标准结合低保对象家庭困难程度家庭收入、刚性支出,分为ABCDE档进行认定和管理。

A档城乡低保对象(城市712元,农村568元):城市月人均收入为0-142元的家庭,农村月人均收入为0-114元的家庭。

B档城乡低保对象(城市570元,农村454元):城市人均收入为143-285元的家庭,农村人均收入为115-227的家庭。

C档城乡低保对象(城市427元,农村341元):城市人均收入为286-427元的家庭,农村人均收入为228-341元的家庭。

D档城乡低保对象(城市285元,农村227元):城市人均收入为428-570元的家庭,农村人均收入为342-454元的家庭。

E档城乡低保对象(城市142元,农村114元):城市月人均收入571-712的家庭,农村人均收入455-568的家庭

五、工作步骤

(一)资金预算阶段(2025510日前完成)。对现有的低保人数、资金进行预算,加大对城乡低保家庭分档和资金保障的风险评估监测,实现分档救助平稳实施。

(二)制定方案(2025525日前)。制定实施方案,同时上报州民政局调整社会救助系统标准。各乡镇(中心)按照方案,明确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工作举措和落实标准,全面开展城乡低保分类分档工作。

(三)调整确定类别档次(2025625日前)。各乡镇(中心)将摸排核定的城乡低保家庭进行分类分档按照《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公示名单》进行公示,明确认定档次,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时要公布各乡镇中心和县民政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在社会救助系统内完成按家庭逐人进行分档操作

(四)全面完成分类分档(2025630日前)。民政局及时自治州民政局汇报工作开展情况,按时完成系统数据更新,于202571日起低保金实行分档发放。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民政局、各乡镇(中心将城乡低保分类分档工作作为当前首要工作抓好抓实抓落地,集中精力和工作力量全面开展入户调查和调整类别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层层压实责任、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城乡低保分类分档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中心)要切实加强低保家庭经济核算和类别调整工作纪律,对原有经济收入核算结果原则上不做太大调整,要有针对性的对困难程度深的家庭进行部分微调,根据类别动态调整标准进行调整类别的,必须说明原因、落实入户调查责任、明确责任人,防止在工作中优亲厚友、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发生。

(三)强化政策宣传。各乡镇中心要将确定为ABCDE类划分标准进行公开,低保对象类别认定结果要在各村(居)民委员会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受理群众诉求,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四)加强督促指导。城乡低保分类工作期间,县民政局要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保障系统分类分档顺畅,加强对各乡镇中心入户核查、系统数据调整的工作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对工作推不动或推进缓慢的乡镇加强督导,确保全面施行分档救助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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