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霍城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公示 第三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执法主体名称及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霍农(屠宰)罚〔2024〕1号
马**未经定点从事畜禽屠宰案
1月18日,霍城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动物卫生监督所联合执法检查时,发现马**在霍城县三宫乡上三宫村的某院内私自从事畜禽屠宰活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罚款17001元
霍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日
霍农(农安)罚〔2024〕2号
顾**销售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辣椒案
2023年7月13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对顾**生产的辣椒进行监督抽样,经检测,顾**生产的辣椒中含有禁止使用农药毒死蜱成分,且啶虫脒含量超出限量值。经查,顾**已销售辣椒80公斤,销售金额共计16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条和第七十一条
没收违法所得160元,罚款1000元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