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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宫乡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索引号: 11654123754583871L-02_B/2021-0627001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 2021-06-27
主题词: 发布机构: 三宫乡 文    号:
是否有效:
 

 

 

 

 

 

三宫政发〔2021〕  37  

 

 

三宫乡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总 则

1、1 编制目的

1、1、1 为建立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保障和防控体系,全面提高政府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保持社会政治稳定,促进我乡全面小康的实现,制定本预案。

1、1、2 本预案是乡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应对全乡突发事件的工作方案,是指导全乡各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依据。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指导预防和处置突然发生在本乡行政区域内,或发生在其他地区涉及本乡的有关机构、单位或人员,需要由本乡处置或参与处置的各类突发事件。

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1、4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树立"红线意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切实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提高科学指挥的能力和水平。

1、4、2 依法规范。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与实施,应当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与有关政策相衔接,与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要按照有关程序制定、修订应急预案;要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预案。

1、4、3 分级负责。坚持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乡人民政府是处置本行政区域一般(Ⅳ级)、比较重大(Ⅲ级)突发事件的责任主体。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1、4、4 资源整合。按照条块结合、资源整合、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人力、技术、物资和信息应急资源,避免重复建设;要明确不同类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牵头部门及其职责和权限,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

1、4、5 预防为主。要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要重点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救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要建立健全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加强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的培训,做好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定期进行演练、演习;要加强公共安全的科学研究,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

1、4、6 比例原则。行政机关为应对突发事件采取的措施,应当与突发事件造成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范围和阶段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对当事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措施。

1、4、7 补偿原则。行政机关应当及时返还为处置突发事件征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财产毁损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行政机关为处置突发事件征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的,应当按照被征收财产的实际价值给予补偿。

1、4、8 救济原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2、组织体系

2、1 三宫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2、1、1乡政府设立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乡应急指),作为三宫乡应对突发事件的议事、决策、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村、各部门有关突发事件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事后恢复与重建工作的汇报,分析有关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发展趋势。

(2)审议、决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统一领导和协调全乡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构。

(3)决定启动预警和乡专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组织力量处置一般、较大的突发事件,协助配合上级政府先期处置本乡域内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5)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身及社会财产安全的法律和政策,及时协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1、2 乡应急指总指挥由乡党委书记担任,常务副指挥由乡长担任,副指挥由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和各分管副乡长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2、1、3乡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部门:乡派出所、乡卫生院、乡供电所、乡党政办、乡社会事务中心、乡经济发展中心、乡农业服务中心、综治中心、各村。

 

 

领导小组,对应急工作进行全面指导、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如下:

 长:    张明华  (三宫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    锁金虎   (三宫乡人大主席)

包文才  (三宫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常务副组长:宋倩倩  (三宫乡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

曾繁平  (政法书记、武装部部长)

付建光  (三宫乡纪委书记)  

苏力海提(三宫乡政府副乡长)

于发聚  (三宫乡政府副乡长)

            王德成  (三宫乡政府副乡长)

            卫鹏    (三宫乡统战委员)

 员:        (三宫乡派出所所长)

王亚虎  (三宫乡卫生院院长)

  吴为刚  (三宫乡供电公司所长)

刘军    (三宫乡政府办公室主任)

苏金山   (三宫乡财经所所长)

热孜亚   (三宫乡水利站站长)

热娜     (社会事务中心党支部书记)

张亚明  (经济发展中心党支部书记)

艾克拜尔 (三宫乡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马礼军   (下三宫村党支部书记)

夏建新  (沙湾村党支部书记)

马金鹏  (上三宫村党支部书记)

尕建军  (东湾村党支部书记)

木尔扎力(牧业村党支部书记)

 

2、2 办事机构

2、2、1三宫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设置三宫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乡应急办),作为我乡突发事件的日常管理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乡党委、乡政府24小时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乡党委、乡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协助处理各乡和乡直各部门向乡委、乡政府反映的重要应急问题。

(2)负责拟定三宫乡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协调、指导全乡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全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协助乡党委、乡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应急工作。

(4)负责全乡应急事件信息的统一收集、汇总、整理和发布工作。

(5)负责应急知识、安全常识的宣传工作。

 

(6)负责乡级应急平台建设,制定全乡应急管理制度,重点实现监测监控、信息报告、综合研判、指挥调度等功能,为上级应急平台报送所需数据、图像、语音和资料等。

(7)负责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8)负责乡党委、乡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专家组

乡应急指及各专项指挥部应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并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由社会管理、综合减灾、社会安全、公共卫生等相关领域的技术和管理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三宫乡有关工作安排,开展或参与调查研究;

(2)参加三宫乡召开的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会议,对各类突发事件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3)参与三宫乡及各有关部门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4)为三宫乡建立应急管理各类基础数据库和专家库建设提供指导;

(5)办理乡应急指委托的其他工作。

2、4 专项应急指挥机构

根据突发事件的分类,乡应急指下设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各专项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副乡长兼任,成员由事发地村、乡突发事件处置牵头部门、乡相关应急联动及应急保障部门负责人组成。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牵头部门,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牵头部门负责人兼任。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负责乡专项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突发事件应急现场指挥部由各专项预案具体确定。各专项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相关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

(2)研究制定本乡应对相关突发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3)具体指挥本乡相关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先期应急处置工作,依法指挥协调开展相关较大、一般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4)分析总结本乡相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5)负责本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的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6)承担乡应急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3、预报预警

3、1监测预报

3、1、1隐患排查登记

建立全乡突发事件风险管理体系和危险源、危险区域普查登记管理制度,建立专业监测和社会监测相结合的突发事件监测体系,完善突发事件监测制度,规范信息的获取、报送、分析、发布格式和程序;根据突发事件种类和特点,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监测网络,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明确专兼职人员,监测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3、1、2检查监控与隐患整改

三宫乡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各个危险区域、各类危险源的分类分级管理、长效管理、检查和动态监控;建立危险源、危险区域档案,全面推行风险评估;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机制,发现危险源,所在单位应按照要求立即或定期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3、1、3预测

各村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及时汇总、分析、处理本地区、本部门或本单位突发事件与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信息,并负责收集、整理和研究发生在国内外可能影响本乡的重大突发事件信息,预测可能发生的情况,及时报乡应急办及乡相关部门。

3、1、4信息收集与分析研判

乡应急办负责组织各类突发事件信息的汇总、分析和处理,对于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应将分析情况及时通报给各相关部门或单位;定期组织召开公共安全形势分析会议,研判突发事件应对的总体形势,提出防范措施建议。对于涉密的重要信息,负责收集信息的部门应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3、2分级标准

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分为I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I级为最高级别。预警级别划分按国家标准执行。

红色(I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橙色(Ⅱ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黄色(Ⅲ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突发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蓝色(Ⅳ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3、3预警信息报告与发布

3、3、1预警信息制度

乡应急办负责全乡突发事件预警工作的监督和综合管理。

乡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按照统一发布、多部门资源共享的原则,具体负责本乡内各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业务的实施,承担发布乡应急指审批同意的各类突发事件预警信息、三宫乡或经三宫乡授权机构自行审批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等。

3、3、2预警发布

(1)红色预警由乡应急指向县应急管理局提出预警申请,县应急管理局报请县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审批同意并视情决定。

(2)橙色、黄色和蓝色预警由三宫乡或其它授权机构自行审批发布,并报县应急办及相关部门备案。

(3)三宫乡或其授权机构需要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发布的预警信息。

(4)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5)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4预警行动

3、4、1预警响应

发布蓝色、黄色预警后,根据即将发生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乡应急指、乡相关专项指挥部、乡相关部门和各村应急机构等应依据相关应急预案立即做出响应,采取下列措施:

(1)指令乡有关部门、机构、监测网点和负有信息报告职责的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反映突发事件信息的渠道,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2)组织乡有关部门和机构、技术人员、有关专家学者,随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突发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强度及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级别;

(3)定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并管理相关信息报导;

(4)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方法及通讯方式。

发布橙色、红色预警后,乡应急指、乡相关专项指挥部、相关部门和各乡(场)应急机构在采取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针对即将发生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指令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与处置指挥人员、值班人员、专家学者、技术骨干等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2)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3)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位置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4)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5)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

(6)转移、疏散或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7)关闭或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3、4、2预警信息解除

发生以下情况时,乡应办指根据事态的发展,报请应急指立即宣布解除警报。已经宣布进入预警期的,应当立即宣布终止预警,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1)预警事件发生的风险不存在或已经全部消除;

(2)预警事件发生的风险已经被有效控制;

(3)预警响应范围内的单位已经全部解除预警状态;

(4)事件已经发生,从预警状态转入应急状态,预警自动解除。

4、应急响应与处置

4、1信息报告

4、1、1突发事件信息归口管理制度

乡应急办负责全乡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研判、报告处置。信息报送应贯穿于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的全过程。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各部门、各村应按规定将突发事件预测预警信息、初始信息、续报信息和处置报告报送乡应急办。

4、1、2 预测预警信息和初始信息报告

(1)监测机构、监测网点、专兼职信息报告员和其他负有监测职责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发现突发事件可能发生、即将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应当在第一时间通过乡应急信息报送平台和其它专门通信系统向事发地乡政府、乡应急办及乡相关主管部门。

(2)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现突发事件可能发生、即将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有义务立即向乡应急办、所在村的村干部报告,或通过110、119、120、122和事故灾难应急受理专线电话等途径报警。

(3)建立和完善全乡突发事件信息共享与通报机制,有效实现全乡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无缝联接。接到报告的部门应立即按照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对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核实和综合研判,作出初步判断。必要时,根据突发事件类别,组织相关部门、有关专家咨询,评估发生突发事件的可能性;认为可能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乡应急委应当及时向省应急办报告,同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市、乡政府通报。事发地区应急办和乡有关部门的突发事件报告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或授权的分管领导签发,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口径统一。

(4)乡应急办收集各类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后,应迅速进行信息处理,在1小时内上报乡应急委,并通报各联动单位。

(5)实行突发事件信息即发即报、即收即报、核实续报的体制。发生突发事件后,乡应急办应按规定及时将信息报到乡应急指,并随时续报汇总现场采集的相关动态信息。现场信息采集报送由专项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负总责,具体报送人员由专项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指定,一般由事件处置牵头单位或事发村信息专报员承担。现场具体信息专报员确定后及时报告乡应急办和乡专项指挥部,现场救援处置动态信息应主动、快速、及时、不间断报送给乡应急办和乡专项指挥部,直至事件处置完毕。

(6)乡应急办要组织有关专家迅速对灾情信息进行分析、评估,筛选提出紧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供乡应急指指挥决策参考。各职能部门要及时、主动为乡应急指的紧急决策提供信息服务和支持。

(7)对于暂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事件,应迅速核实,同时根据事件可能达到或演化的级别和影响程度,参照上述规定做好信息上报和续报。

4、1、3突发事件信息上报内容

突发事件信息上报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事件趋势、初步原因、已采取措施等,并及时续报事件处置进展情况。信息报告应当做到客观、真实、及时,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4、1、4报告时限

凡属报告范围的突发事件,事发乡政府、乡政府相关部门、相关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突发事件应急信息限时报送制度规定。一般或较大突发事件,必须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乡政府应急办报告;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报告乡政府应急办,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4、1、5人员伤亡和失踪信息报送

死亡、受伤和失踪人员的数量、姓名等信息,由事件单位提供,现场指挥部掌握并发布,同时报乡应急委。

4、1、6信息通报

发生突发事件,涉及或影响到本乡行政区域外时,按照事件的实际级别与相关乡实行对等通报。发生Ⅳ级、Ⅲ级事件时,由乡应急指及时通报相关乡乡政府;发生Ⅱ级和I级事件时,由乡应急办及时报请县应急办办理。

4、2先期处置

4、2、1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村或单位负责人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最近的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采取强制驱离、封锁、隔离、管制等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向公众发出危险或避险警示,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次生、衍生事件,迅速果断控制事态发展;收集现场信息,向应急办及有关部门、单位报告。

4、2、2事发村及有关部门应调动应急救援力量,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并及时向乡专项应急指挥部、乡应急办报告,并根据乡应急指的决定、命令进行宣传动员,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4、3 响应启动

4、3、1 启动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发生后,乡应急办应与相关部门会商,根据突发事件初始信息,从事件级别、应急资源匹配程度、社会影响、上级政府关注程度等方面综合判断,提出需启动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级别建议。并在先期处置的基础上,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启动相应级别的专项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发生Ⅳ级、Ⅲ级事件,启动乡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发生Ⅱ级、I级事件,报请县政府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进行处置,乡相应专项指挥部全力参与并进行先期处置。启动高级别应急预案时,低级别应急预案同时启动。事件已受到有效控制、影响范围已明显减少的,可考虑降低响应级别。应对同一突发事件需要启动多个应急预案时,应根据事件的主要成因和性质,启动主要的应急预案。

4、4相应措施

4、4、1联合应急响应

发生跨乡区、跨行业的突发事件时,事发所在村和有关部门要及时联系,相互沟通和协调,了解和掌握事件信息。我乡行政区外发生涉及本乡的突发事件时,视具体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启动有关专项预案配合进行处置。

4、4、2 事发村应急响应

一般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村应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全力进行处置,及时控制事态,同时向乡应急指报告先期处置情况。事发村书记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有关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努力减少损失。同时组织力量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进行评估,并立即向乡应急办报告。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应对措施:

(1)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紧急调配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依法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强制驱离、封锁、隔离、管制等措施。

(4)对现场实施动态监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次生、衍生事件的连锁反应,迅速果断地控制局面。

(5)向公众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6)事发村自身无法有效控制事态发展的,应及时请求乡政府给予支援。影响或可能影响其他乡乡的,事发村应及时向乡应急办报告,并由乡应急办通报相关乡乡应急办。

(7)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4、4、3 本乡应急响应

乡应急指和有关部门接到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后,应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采取如下对策:

(1)对事发村作出具体的处置指示,责成有关村、部门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2)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或有关部门负责人赶赴事发地进行指导和督查。

(3)调集专业处置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资增援。

 

(4)分管副乡长赴事发地,靠前指挥。必要时,乡主要领导应亲临一线指挥。

(5)批准启动专项应急预案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立即开始运作。

(6)及时向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请求县政府或有关部门给予支持。

(7)乡应急办应及时将乡应急指决定传达到事发村、有关部门,并督办落实情况;加强与事发地乡政府和有关方面的联系,掌握事件动态信息,及时向乡应急指报告,为乡应急指的决策提出参考意见。专项应急预案启动后,乡党委书记或乡长应迅速了解事件基本情况和先期处置情况,组织事发村按预案部署行动方案,责成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按照乡突发事件应急联动的职责分工,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等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物资和保障到位。乡突发事件应急联动的职责分工由乡各专项应急预案规定。随着事态的扩大,各应急机构必须及时调动第一梯队增援,并随时准备调用后备救援力量;当突发事件有扩大、发展趋势并难以控制时,由乡应急指报请县应急委决定扩大应急,请示要求人员、装备和其他各类物资的增援。

4、5 现场处置

4、5、1 应急指挥中心启动

乡级专项预案启动后,乡应急指应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5、2现场指挥部和现场指挥官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和乡有关应急预案,由乡专项应急指挥部牵头,乡应急办、事发村配合,组织有关部门(单位)成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和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实行现场指挥官负责制。现场指挥官有权决定现场处置方案,指挥调度现场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资源。现场指挥官原则上由乡有关专项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担任,现场副指挥官由现场指挥官指定。突发事件发生后尚未指定现场指挥官的,最先带领处置力量到达事发地的有关单位负责人临时履行现场指挥官职责。

现场指挥部的职责是:(1)执行乡应急指的决策和命令;(2)组织协调治安、交通、卫生防疫、物资等保障;(3)迅速了解突发事件相关情况及已采取的先期处置情况,及时掌握事件发展趋势,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4)及时将现场的各种重要情况向乡突发事件应急指报告;(5)迅速控制事态,做好人员疏散和安置工作,安抚民心,稳定群众;(6)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防止出现事件"放大效应"和次生、衍生、耦合事件;(7)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与突发事件有关的村、部门(单位),应当主动向现场指挥部和参与事件处置的有关部门(单位)提供与应急处置有关的信息资料,为实施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4、5、3 现场指挥部各处置工作组

综合协调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乡党政办主任或主管部门负责人。主要职责:对有关情况进行汇总、传递和向上级报告,协助指挥部领导协调各工作组的处置工作。

应急处置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事发村村书记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主要职责:根据处置工作方案,接受指示,下达命令,组织处置,抢救伤员,排除险情,控制事态,重点人员监管、调配抢救人员和装备,事件调查。

安全保卫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乡派出所负责人。主要职责:组织警力对现场及周边地区进行警戒、控制,实施交通管制,监控事件责任人员,保护现场。

医疗救护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乡卫生院负责人。主要职责:组织有关医疗机构对伤员实施救治,对现场进行消毒防疫。

 

后勤保障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乡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村书记。主要职责:落实现场应急物资、应急通信、交通运输、食品供应、供电、供水、生活等保障措施。

人员疏散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事发村负责人。主要职责:制定现场人员疏散方案,并组织实施。

新闻报道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组织宣传委员。主要职责:统一组织有关新闻单位及时报道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善后处理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乡民生服务中心负责人。主要职责: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事宜。

专家技术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主管部门负责人。主要职责:组织有关专家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4、5、4 现场指挥部的设置条件

现场指挥部设在灾害事故现场周边适当的位置,也可设在具有视频、音频、数据信息传输功能的指挥通信车辆上。要保证情况掌握及时,信息通信顺畅,指挥迅速且不间断。要建立专门工作标识,保证现场指挥部正常工作秩序。

4、5、5 现场指挥部成立通报

现场指挥部成立后,由乡应急指签发应急处置命令,通报现场指挥部名称、下设各工作组成员单位、设置地点、联系方式等。命令由乡应急办传达到乡有关部门、事发村和有关单位。

4、5、6 现场指挥部基本工作程序

察看事件发生现场;组织人员救护;听取先期处理报告情况;传达乡应急指的有关指示;在听取专家建议和意见的基础上,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制定处置措施;按处置工作方案发布命令,全面展开各项紧急处置工作。

4、6信息发布

4、6、1信息发布人员

按照分级响应原则,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由三宫乡汇报给县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负责发布。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要密切关注舆情信息,及时做好舆情管控、引导工作。

4、6、2信息发布主要内容

信息发布主要内容包括:事件的种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情况;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包括下落不明人数)和财产损失情况、救援进展情况、事件区域交通管制情况以及临时交通措施;事件责任单位基本情况等。

4、6、3信息发布形式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4、7社会动员

乡应急委应当根据应对突发事件的实际需要,动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灾害防御、自救互救、道路引领、后勤保障、秩序维护、医疗救助、卫生防疫、心理疏导等协助处置工作。

全乡范围内的突发事件社会动员,由乡应急办提请乡应急指批准。乡应急办负责全乡社会动员,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村范围内的社会动员,由各村请乡政府批准。局部小范围内的社会动员,由村决定并组织实施。

4、8社会动员

三宫乡根据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事件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

事件发生后,乡人民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各方面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互救;邻近的乡人民政府根据灾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事发地提供援助。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审计、监察部门对捐赠资金与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根据突发事件发展情况,向社会公布志愿服务需求指南,明确专门人员,及时开通志愿服务联系电话,统一接收志愿者组织报名,做好志愿者派遣和相关服务工作,引导志愿者有序参与救援工作。

4、9应急终止

4、9、1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现场指挥部确认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应向乡应急指提出结束应急的申请。乡应急指在综合各方面意见后,宣布应急结束。

4、9、2 接到应急结束指令后,乡应急办宣布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解散,善后工作由村、有关部门继续完成。

4、9、3 应急结束后,事发村或乡有关部门应当在1周内向乡应急指提交突发事件处置情况专题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概况、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情况、事件处置情况、引发事件的原因初步分析、善后处理情况及拟采取的防范措施等。

5、应急保障

5、1队伍保障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对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定期、不定期培训与考核,动态管理人员和设施、设备;适时调整人员数量及专业结构,及时更新相关设施、设备,确保随时处于良好的应急备战状态等。(注:明确应急救援队伍责任主体、联系方式等)

5、2经费保障

强化落实三宫乡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经费落实制度,保证应对处置需要。

5、3物资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5、4通信保障

建立应急救援信息平台和数据库,完善应急救援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各级通信管理部门要及时组织有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保障应急事件处置过程中的通信畅通,必要时,

在现场开通应急通信设施。

5、5治安保障

乡派出所要对应急事件处置中的重要目标和危险区域实施治安、警戒和交通道路管制。

5、6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医疗卫生应急的各项保障措施。

6、恢复重建

6、1善后处置

应急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村及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抚恤补偿、保险理赔、征用补偿、救援物资供应、环境污染消除、灾后重建、危险源监控和治理等措施,防止事件造成次生、衍生危害,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6、2总结评估

1)特大、重大I事件,报请由自治区应急委派出调查组进行调查总结;较大及较大以下突发事件,报请州应急委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应急事件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要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形成处置突发事件专项工作报告,报县应急委。

7、日常管理

7、1宣教培训

各村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做好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每年宣传教育活动不得少于1次。

7、2预案演练

乡牵头,各村、各部门具体负责,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每年不少于1次。

7、3预案管理与更新

1)本预案由乡人民政府制定,经三宫乡审批后印发。

2)三宫乡应急办要根据预案演练时发现的问题、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

7、4责任与奖励

对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严重虚报、瞒报事件情况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县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8、附则

8、1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三宫乡党委、政府负责解释。

8、2以上、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三宫回族乡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7日  

 

 

 

主送:

抄送:

三宫回族乡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7日印发

打印:12份                                   存档: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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