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各站所: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财经工作统筹协调力度,建立集中、高效的决策机制,及时解决财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全镇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调整芦草沟镇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名单
组长:李增杰(党委书记)
副组长:徐黎鹏(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员:张龙岐(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侯雷明(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
高哈尔山(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马兰(党委委员、纪检书记)
杨琛(党委委员、副镇长)
西尔扎提(党委委员、统战委员)
陈云(副镇长)
杨仁江(财政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镇财政所,侯雷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仁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分析研究全镇的经济状况和资金投向,审查、审批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资金计划,提出改进财经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研究重大投资项目的设立和发展,提出安排各类资金(含村级收入资金、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资金的使用分配方案等。重大资金支出的审批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特殊情况由组长直接审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承担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为镇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建议和依据;负责组织财经工作有关文件的起草和拟定工作;跟踪掌握财政、农经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措施;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规程
1.财经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成员单位并主持召开。
2.会议研究的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充分讨论酝酿,形成初步方案后,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审定。
3.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会议研究的意见,整理形成会议纪要,由领导小组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签发,分送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
4.经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确定的事项和工作,相关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并抓紧办理落实。必要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形成督查报告报领导小组成员。
中共霍城县芦草沟镇委员会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