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年底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医保基金使用行为,防止突击刷卡,维护基金安全,现就严禁违规突击使用医保基金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禁定点医药机构以下行为
1.不得为清空门诊统筹和门诊慢特病年度限额违规集中刷卡;
2.不得超量开药;
3.不得将非医保药品、非门特药品或其他商品串换成医保药品、门特药品报销;
4.禁止将医保卡变为“购物卡”,诱导、协助参保人员刷医保个人账户购买生活用品及非医疗作用的医疗器械;
5.不得传输虚假数据进行医保报销;
6.不得为参保人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7.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违规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8.不得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9.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处方等有关资料;
10.不得诱导或协助参保人员购药后倒卖“回流药”;
11.不得收集、滞留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
12.不得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医疗保障定点服务协议》约定的条款;
13、不得发生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严禁使用个人账户购买非医疗作用的药品、医疗器械
1.轻信不实传言,为“医保额度年底清零”而进行无诊疗需求的集中、囤积性购药,造成医药资源浪费;
2.将本人医保凭证(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或使用他人凭证就医购药;
3.参与定点药店组织的医保套现、兑换物品等违法违规活动,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4.与医药机构合谋,虚构就医购药记录,向定点医药机构提供本人医保凭证,以“空刷”“套刷”等方式套取医保基金;
5.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购买非医疗作用的药品、医疗器械;
6.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年底突击刷卡、串换药品、医保套现等违规行为,不仅直接导致基金流失,破坏医保制度的公平性,更会挤压真正需要医疗保障患者的资源空间,损害全体参保人的共同利益。
医保部门将通过大数据分析锁定疑似违规集中刷卡的机构,开展专项检查,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处理,定点医药机构骗取医保基金的,最高处罚骗取金额的5倍罚款,并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个人骗取医保基金的,最高处罚骗取金额5倍的罚款,且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12个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定点医药机构及相关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将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守住基金安全红线,就是守住您的健康底线,欢迎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监督,举报投诉电话:0999-78569627856963
特此公告
霍城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