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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农村家庭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温馨提示
索引号: ff6bf8000/2023-00046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 202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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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农村家庭集体聚餐

食品安全的温馨提示

  近期,农村家庭集体聚餐较多,为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霍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示,请注意饮食安全。

  1、自办或委托厨师承办的农村家庭集体聚餐活动,举办人(承办人)应提前将聚餐时间、地址、餐次、人数、食谱、承办厨师等内容向所属村(社区)申报备案。

  2、农村聚餐厨师及服务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严禁有传染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食品加工场所应远离垃圾堆、禽畜圈养地及其它污染源,要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不得有鸡、鸭、猪、狗、猫等家禽家畜进入。

  4、不提倡食用凉菜和外购的散装直接入口熟食制品。不使用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质期、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及其它有毒有害的食品或非食用物质;慎用四季豆、扁豆、白果、豆浆、鲜黄花菜等;要保证有足够的、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

  5、采购食品原料要选择证照齐全的商户,索要票据并妥善保存,不采购、饮用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者生产、销售的白酒,或未经检验检测的散装白酒。要文明聚餐,不要酗酒;要勤俭节约,不要浪费。

  6、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应分开存放;需冷藏条件下保存的食品(提前煮好的易变质的食品)应及时冷藏;加强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严防有毒有害物品污染或被误食误用。动物性、植物性和水产品必须分类清洗分类切配;餐用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洗净消毒,做到分类使用、生熟分开,严防交叉污染。需加热的食品必须热透方可食用。

  7、做好留样,每个品种留存200g以上,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

  8、聚餐后发现人员腹泻、呕吐、发烧等问题时,应及时去当地医院(卫生院)治疗,并向村委会或乡(镇)政府报告。参加聚餐的群众发现聚餐活动有安全风险时,可以向举办人(承办人)提出意见,及时提醒其改正。也可以向乡(镇、街道)政府报告或拨打12315向霍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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