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局职权职责,现将行政执法事前信息公示如下:
一、执法主体基本信息
(一)行政执法主体:霍城县交通运输局
(二)行政执法机构:霍城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三)办公地址:霍城县兰干镇图开大道新客运站内(四)联系方式:0999-3026985
二、执法范围及法律依据
(详见霍城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公示)。
三、执法人员
(详见霍城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公示)。
四、执法对象救济渠道和时限
(一)陈述、申辩
受理机关为霍城县交通运输局,时限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二)听证
符合听证申请条件的可以依法申请听证,由霍城县交通运输局按规定程序召开。
受理机关为霍城县交通运输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5日内提出。
(三)复议、诉讼
受理复议机关为霍城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时限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之日起60日内;受理诉讼机关为伊宁市人民法院,时限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之日起60个月内。
五、举报违法行为的方式、途径
(一)电话举报:0999-3026985
(二)邮件举报:收件人为霍城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办公室,邮箱号:wf13319747269@126.com。
(三)来访举报:霍城县兰干镇图开大道新客运站内。
六、投诉举报行政执法人员违纪违法的方式、途径
(一)电话投诉:0999-3022246
(二)邮件投诉:收件人为霍城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邮箱号:wf13319747269@126.com。
(三)来访投诉:霍城县兰干镇图开大道新客运站内。
附件:1.霍城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2.霍城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