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霍城县微博 |
 网站首页   走进霍城   新闻中心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专题专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机构职能
霍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索引号: 010345117/2024-00082 公开目录: 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 2024-03-13
主题词: 发布机构: 人社局 文    号:
是否有效:
 

第一条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厅、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霍城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伊州党办厅字〔2019〕7号)和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霍城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霍党办发〔2019〕1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霍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霍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和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监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就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自治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信访事项,拟订信访维稳工作预案。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一)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霍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信访受理、督办落实、信息宣传、财务管理、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民族团结、扶贫帮困、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干部教育培训、干部队伍建设、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工作。

(二)就业培训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政策、标准;落实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参与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编制工作。

拟定就业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健全全方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负责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作。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拟订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规划、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贯彻落实国家劳动关系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执行劳动监察工作规划和工作规范,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三)人事中心

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按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宜;执行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奖惩、惩戒、辞职、辞退等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贯彻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负责拟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规划和政策;综合管理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和工资收入分配政策。

第五条霍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

核定工勤事业编制2名。

第六条霍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霍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霍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单位地址:霍城县朝阳北路60号

办公室联系电话:0999-3032868

办公室负责人:黄国玲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

冬季10:00--14:0015:30--19:30


    附件下载:
    相关解读:
       
开办:新疆霍城县人民政府  主办:新疆霍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新疆霍城县电子政务办
地址:霍城县新政府楼A楼2楼  邮编:835200 联系电话:0999-3022363   邮箱:whwdezm88@163.com
网站标识码:6540230001  新ICP备19001574号-1  新公网安备 65402302000102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