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司法行政根基。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采取集中学、党员个人学、实地调研学、交流分享学、线上打卡学等多种形式,持续开展理论学习。年初以来,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0场次研讨10次;局机关党支部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开展理论学习10场次,领导班子成员上党课4场次,开展集中学习30场次。
(二)坚持法治引领,落实落细法治建设责任。一是持续推进“关键少数”学法用法。组织召开县2024年度专题述法工作会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履职报告评议工作会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司法协调小组会议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推进会等5次;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任前考法10场次139人次,“法治讲堂·逢九必讲”11场次,旁听庭审活动1场次,督促各部门(单位)、乡镇(中心)领导班子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学法清单,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理念。二是全力落实“一规划两纲要”目标任务。结合实际细化《自治州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各项指标措施,通过座谈讨论、征求意见形成县级“一规划两纲要”目标任务清单,组织县直部门(单位)、乡镇(中心)业务骨干开展专题培训辅导2场次;制定《霍城县“一规划两纲要”目标任务推进落实调研工作方案》,联合县人大法工委、政府办、政协、宗教和法制工委、政法委、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单位),组成3个调研组,对51个县直部门(单位)和10个乡镇(中心)开展全覆盖调研指导3场次。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霍城县关于进一步规范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坚决做到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通过的不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决策,确保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行政决策依法有据、程序正当。年初以来,出具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意见12件,审查政府常务会议其他事项42件。
(三)坚持法治育人,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一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制定印发《霍城县贯彻落实<2025年伊犁州法治宣传重点任务清单>工作措施》,组织开展“法治十三进”等主题宣传活动,针对不同群体和需求开展精准普法。年初以来,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5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6万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二是创新宣传教育方式。聚焦社会关注热点问题,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作用,在霍城调频新闻综合广播开设“法治融频·与法同行”法治栏目,切实提升普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年初以来,在新疆司法行政、伊犁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刊发稿件100余条,利用新媒体平台制作普法短视频40余条,推出“法治融频·与法同行”栏目10期。三是提升法律援助质效。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优化法律援助审批流程,发挥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初审职能,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建立工作协作机制,确保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年初以来,共受理法律援助案647件,结案549件,结案率85%。
对上一年度述法点评、自查及法治督察反馈问题33条,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时限,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下一步工作
(一)以强化理论武装为抓手,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不断丰富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
(二)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为抓手,不断深化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坚持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一把手”讲法治课、拟提拔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等工作,不断推动部门(单位)、乡镇(中心)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政府权责事项清单,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动跨部门联合监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