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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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6285d000/2026-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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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 |
部门信息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6-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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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
行政复议;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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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霍城县司法局 |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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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效: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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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公告
王思皓:
你不服霍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你举报事项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向本机关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5年12月15日签收。2025年12月19日,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已于2026年2月13日审理终结,审理结果为:维持霍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
本机关于2026年2月13日通过你提供的收件地址及联系方式以邮政快递方式依法向你送达《霍城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霍政复决字﹝2026﹞10号),因你提供的电话一直无法接通,快递已被退回。为充分保障行政复议申请人相关权益,本机关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霍城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领取《霍城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霍政复决字﹝2026﹞10号),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对该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自行政复议决定书视同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霍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999-7851615
霍城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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