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保障行政复议申请权利,规范行政复议申请行为,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现将自治区司法厅转发的《行政复议文书示范文本》予以公布,供广大申请人参照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