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霍城县公开选定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有关要求,经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资格审查等程序,霍城县司法局拟选5家单位、企业组织为霍城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10名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等个人为霍城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现将拟选定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拟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5年3月24日至3月28日。如对拟选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霍城县司法局反映,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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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霍城县拟设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及拟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名单
霍城县司法局
2025年3月24日
霍城县拟设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及拟聘
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名单
霍城县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
1.霍城县人民检察院;
2.霍城县交通运输局;
3.霍城县水定镇个体工商户和企业联合商会;
4.新疆汇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5.霍城县总工会。
霍城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名单
1.地里木拉提·阿尤甫(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霍城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
2.居来提·卡斯木江(霍城县政协委员、政协办公室民族宗教和法治工作委员会主任);
3.陈非明(霍城县诚信万通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霍城县水定镇个体工商户和企业联合商会会长);
4.周猛(新疆汇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5.曹静(霍城县立信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6.付周敏(霍城县融媒体中心记者);
7.魏杰(霍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职律师);
8.刘清丽(新疆伊力佳律师事务所律师);
9.再吐娜·拜合提(霍城县水定镇团结社区党支部书记);
10.张玉芳(霍城县清水镇城西社区网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