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优化县域教育资源配置,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切实满足群众对高质量教育的需求,霍城县教育局拟对部分乡村小学及幼儿园予以撤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我局于2026年6月9日至7月8日,通过霍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就撤销清水河镇农科站小学等3所小学及芦草沟镇中心幼儿园元宝山村分园等3所幼儿园事项,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集结果及后续安排公告如下:
(一)关于清水河镇农科站小学、惠远镇湟渠小学、芦草沟镇中心幼儿园元宝山村分园及喀拉苏村分园:在法定公示期内,未收到社会公众、相关单位及广大群众提出的异议或意见建议。
(二)关于三道河乡大柳树小学、萨尔布拉克镇中心幼儿园拜西铁列克村第一分园公示期间,部分家长对学校(幼儿园)撤销方案有意见和建议,经综合研判,决定2026年暂缓撤销。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我局将依法将上述4所拟撤销学校(幼儿园)的调整方案报请霍城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待审议通过后,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师生分流、资产处置等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霍城县教育局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