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优化县域中小学及学前教育布局,提升教育资源配置与使用效益,推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更好满足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我县拟对部分乡村教学点及幼儿园予以撤销。霍城县教育局于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5月8日,通过霍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就撤销清水河镇可克达拉教学点等6个教学点及惠远镇中心幼儿园湟渠村第一分园事项面向社会开展公开征求意见工作。现将意见征集结果及后续安排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严格按规定执行,公示期间,未收到社会公众、相关单位及广大群众提出的异议和意见建议。
二、后续工作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及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规定,我局将按法定程序把学校(园)撤销调整方案报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待审议通过后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各项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霍城县教育局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