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实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此项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践行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是促进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措施。
2025年,上级拨付霍城县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生补助资金共计1502.35万元,受助学生共14937人,其中:享受寄宿生生活补助人数小学生844人,初中生5461人,特殊教育学生99人,受助资金941.98万元;享受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人数小学生6368人,初中生2165人,受助资金560.38万元。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的实施有效减轻了家庭经济负担,提高了学生接受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义务教育的高度重视和对农村困难群体的亲切关怀。
霍城县教育局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