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开展城乡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消除自建房安全风险隐患,保障各族农牧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霍城县严格按照自治区、自治州决策部署和相关会议精神,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积极采取“高频部署、安排到位、精准施教、培训到位、全面摸底、排查到位、分类处置、整改到位、加强教育、宣传到位”等有力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霍城县自建房(城镇自建房8738栋、农村自建房53528栋),共计62266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2777栋(其中:农村经营性自建房1848栋、城镇经营性自建房929栋),非经营性59489栋(其中:农村非经营性自建房51680栋、城镇非经营性自建房7809栋)。截至目前,共计排查62266栋、排查率100%,已录入62266栋、录入率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