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霍城县人民政府掌握的政务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以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一律进行公开。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特编制《霍城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霍城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县人民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霍城县人民政府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1、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名单。
2、霍城县人民政府规章。
3、霍城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
4、霍城县人民政府提交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各类报告。
5、霍城县人民政府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6、霍城县人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招标、建设和使用情况。
7、霍城县人民政府承诺办理的项目及其完成情况。
8、霍城县人民政府人事任免。
9、霍城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采购结果。
10、霍城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11、霍城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及办理。
12、霍城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服务项目办事指南及办理。
13、其他。
具体信息可参见《霍城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主动公开的信息,县人民政府将通过霍城县党政信息网站(http://www.xjhc.gov.cn)等载体予以主动公开。
霍城县人民政府公开以上信息的时限为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国家秘密。
2、商业秘密或者以不公开为条件主动向行政机关提供的信息。
3、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侵害个人隐私的信息。
4、行政机关内部研究、讨论工作的信息。
5、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1、互联网上的政府门户网站。
2、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
四、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1、受理申请机构
受理机构为霍城县政府办公室。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
冬季10:00—14:00,15:30—19: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99-3022363 传真:0999-3022435
通信地址:霍城县体育馆路1号县政府办公室
邮政编码:835200
2、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并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霍城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即可。
(2)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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