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霍城县热电联产规划(2024-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及时了解、参与本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霍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特向公众公开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欢迎单位或个人从环保角度对本项目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霍城县热电联产规划(2024-2030年)
规划范围:供热区域为霍城县中心城区及清水河镇镇区(含霍城经济开发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霍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通信地址:霍城县三中心D楼三楼
联系人:曹雅倩
电话:0999-3029955
邮箱:xjcyq@126.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金沙江路239号友好万科大厦1101室
联系人:屈建平
电话:13579216062
邮箱:363001491@qq.com
(四)环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总体上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调查环境概况和收集相关资料,依据规划基本情况进行规划合理性分析,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第二阶段是进一步进行环境现状调查及现场监测,对规划造成的环境影响作预测分析,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提出减缓环境不利影响的建议,开展公众参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完成后报环境主管部门,征求专家和领导意见后进行修改,然后报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范围:规划区周围可能受影响的民众。
主要事项:
①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是否会对您的生活和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②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产生什么影响;
③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对当地的经济是否能起到推动作用;
④您是否同意热电联产项目在此选址开发建设;
⑤您对热电联产项目的开发建设有何意见和要求。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征询从即日起至10个工作日截止。
霍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3日